第218页

镜头在裴瑾晃过来时,就推了远景,猎人一直以为自己将局面掌控得足够好。

黎月的头发垂落,裴瑾的手指绕了绕那几缕乌黑的发丝,又放下。远远看着,他们交融的影子,昏暗的身影,像是在人声鼎沸中隐晦相爱。

黎月转身时,弄掉了披肩。她脖颈空蕩蕩的,雪白皮肤与闪着碎光的红裙交相辉印。裴瑾觉得,她缺了根项链,最好是造型夸张的大面积钻石项链。华丽的珠宝,顶级的美人才压得住。

裴瑾调笑的目光在黎月不鹹不淡回望过来,没有半分偏折的直率下淡了下去。他是抱着玩玩的想法去拍戏的,结果好笑的是,这个影后水得要命,浮夸的演技连他都看不上。

在裴瑾眼中,黎月是个空有美貌的花瓶,一个好玩的丑角。但在原着小说里,这一切都可以美化成爱意。只要最后他浪子回头,说一句喜欢,那曾经的轻贱都变成了一种情趣。

猎物的目光不应该像现在的黎月这样平静。

正是那没有恼怒,毫不在意的眼神戳中了裴瑾心中的介意。他出身港城豪门,不按班就部去国外读个名校回来继承家业,而阴差阳错当了明星,除了他骨子里的叛逆,自然也有他欠缺从商的天分,比不过一些兄弟姐妹的缘故。

他讨厌回家,就是讨厌那些人用这种目光看他。

慈善拍卖进行得如火如荼,隐约间已经到了黎月的拍品。

裴瑾当然是把自t己送的裙子收了回来,另一条查到是周煜的,就堂而皇之送了上去。

主持人叫到黎月名字时,聚光灯和镜头跟着转了过来。

裴瑾还保持着上身前倾的动作,细长的手指被黎月抓住,她扶着椅背起身,“恰巧”弄掉了他无名指上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