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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软糯糯,恨不得能拉丝的水果糯米滋,又新出了西瓜糯米滋,全部被别人买走了,小厮没买到,真可恶。

早知今日,福爷想着当初自己应该花二百两买来她小厨娘的身契,把她放到厨房里,天天给自己做新奇又好吃的美食。

收摊后,宋荔今天要宴请陆捕头,在市集转悠一圈,买来条鲜活鲈鱼,青虾、一些精肋排,还有只现杀的活鸡。

一只活鸡不到两斤重,花费45文,算是自家招待客人的最高规格了。

回到家没一会儿,陆承也到了。

宋荔起身去开门,他从马车下来,递来被捆住双脚的野鸡野兔:“是山上的野味,庄子里的人孝敬的,平时家里不开火,拿来给你的。”

宋荔寻思自己已经杀好了鸡,準备炒个小嫩鸡,野鸡就不吃了,兔子倒是可以做个川椒兔丁,一定香死了。

“做个川椒兔丁,陆捕头吃吗?”

陆承不挑食:“都可以。”

见宋荔拎起兔子耳朵,陆承向周万春点点头,当做问候,然后跟着她进了厨房,见她拿起把菜刀,正想开口问要不要换他来杀兔子,却见她一转手腕,刀面重重拍在兔脑,兔子顷刻晕厥,放弃了挣扎。

手起刀落,割断兔子的咽喉,放血、剥皮 ,她腰间系的一截围裙也被沾染上血污,惹得陆承微微蹙眉。

她不怕血腥,料理兔子的手法行云流水,那就是因为别的原因怕他了。

有时候他不大理解她,也会尝试着尊重她的意愿:“有需要我帮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