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孙屠户心下惘然,已闭上眼,準备等死了,却忽听得猪的哀嚎率先响起。
紧闭的眼睛勉强撑开一条缝,没见着放大的猪脸,他顿时松了一口气,瘫软着身子,用手背抹了把额头渗出的冷汗,再转头看,只见零落满地的木头碎屑,脑袋被砸出一个大洞,哼哼唧唧地呻吟着,再往上,便是一脚碾在猪头上的楚火落。
那四根粗壮的猪蹄子都被麻绳捆得结结实实的,孙屠户的惊魂瞬间安定下来,呆愣愣地从地上爬起,也不顾头顶多出来三根稻草做发簪,只激动地大喊:
“好!”
“好好好,太好了!”碍事的麻绳被随手扔在一边,他本想一巴掌拍在她肩头,伸出一半,想起眼前这不是他的那个徒弟,又讷讷地收回来,拍向自己另一个巴掌,重複几遍,声若擂鼓,“你简直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孙屠户挠了挠头,一张脸憋得通红,吐出了平生最高的赞誉,“天选杀猪人!”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楚火落这身手,妥妥能拿个屠夫界状元。
话虽如此,便是“状元”也得起继续杀猪。
孙屠户是个体格大的壮汉,刚刚也只不过是马失前蹄,一把子力气还是有的,加上楚火落,两人咬着牙把猪擡起来倒吊起,这便要开始杀了。
本着考校基本功的意思,杀猪刀落在了楚火落手里,孙屠户则是去拎了一个大空桶,端端正正地摆在下头。
楚火落掂了掂,重量正好,一手拽着猪耳朵,另一手提刀刺进脖颈,划拉出一个口子,往外一拔,猩红的血便一股脑地往外涌,淅淅沥沥地淋进桶里。
这麽多的血,要是卖不完,不知他肯不肯折价匀她些,送一碗给玉娘,再带一碗煮汤,也算是加餐。
刀且放下,该去烧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