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用美色,或用金钱。
沈冷金将万姝阁写在纸上,又将自己的意思清清楚楚地写上,叫阿柿跑一趟送去沈宅,并告诉她:“把这个交给你爹,告诉他动作一定要快。”
随后自己则从箱笼里翻从前随父亲行商时穿过的男装,大部分衣服都在那边的宅子里,这里只找到了一套市井麻衣。
成亲的时候她特意带过来的,当时想的时到时候在西京说不定有机会出去游玩,换上这男装也别有一番趣味。
游玩的事情遥遥无期,如今倒在别的地方派上用场了。
沈冷金微微吐了一口气,将衣服换好,给自己梳了一个男子发髻,又大概装扮了一番,这下子看起来像大户人家专门给人跑腿的小厮。
只是这衣服哪里都好,就是不够厚实,沈冷金不得已又在里面加了一件夹袄,人显得愈发臃肿起来,却还是冷。
沈冷金看着衣箱里墨色的貂裘斗篷,想了想还是取了出来。
等天色暗了,秦书槐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鼻尖都冻红了,嘴里哈出一团团白气。
秦书槐多看了她几眼,点评道:“看起来很专业,以前穿过男装?”
沈冷金点点头:“从前与我阿爹在外游商,时常扮作男子,行走方便。”
随后又将手里的墨色貂裘斗篷递给了他:“你把这个穿上。”
秦书槐拒绝:“你穿吧,我不冷。”
沈冷金倒是想穿,她箱笼里只找到这麽一套朴素的男装,若是披上这麽个斗篷岂不是成四不像了。
“还是你穿吧,你这一身看着也不像来逛窑子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
似乎是感觉沈冷金说得有道理,秦书槐便不再推辞。
这件斗篷一上身,立马衬托得秦书槐像个矜贵的大家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