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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县令举人出身,做县令之前便是一直教书的,以前云林县书店卖的《四书》,好些都是出自他手。

这次是他做县令以来第一次举行的县试,吃终场酒之前,他洋洋洒洒讲了一刻钟的“心得感悟”,最后勉励在场的考生备战府试,拿一个府试案首回来,为云林县争光。

接着便是觥筹交错……

学子们个个都来敬尚县令,尚县令喝的东倒西歪地回去后,酒席也散了。

谢彦喝了稍许的酒,在秦路的护送下回家。

大老远,便看到谢府的门口张灯结彩,走近后看到所有人都在门口迎接他。

门口t的地上满是爆竹的残骸,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显然是刚庆贺不久。

谢彦朝站在中间的金氏行了一个礼,在旁人看来,大有“衣锦还乡”的感觉。

“老子在这里呢,不朝老子拜一个?我可是準备了六两银子的红包的,不拜的话不给!”谢怀安见谢彦无视自己,怒的吹胡子瞪眼。

谢彦接过了所有人赠送的红包就是没接他的。

在这大喜的日子里,谢怀安不便发火,显得很是无奈。

几天之后,谢彦得知,屈学政亲自过问了“云林县科场喧哗案”,余延作为一个童生,竟然诬陷学子夹带,扰乱科场纪律,被判坐三年牢,永久不得参加科考。

余延交代出了“方如花让他这麽干的”,县衙只得把方如花抓了起来审问。

方如花是方如玉的姐姐。

无论是尚县令还是谢怀安都心知肚明——定是方如玉让自己姐姐这麽干的。

但方如花很讲“姐妹之情”,没有把自己的妹妹招供出来。

她也被判了三年牢,其子女不得参加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