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月伶叹气说:“倒是可以起诉,但我们现在必须放人,等黎生一出去,肯定会立刻反诉我姨分割股份,很可能还会告他非法拘禁。”

黎宪不但被小刀拉了满身的伤,还被注射了安眠药,锁在间小房子里,已经快48小时了,得亏麦德容是她老公,不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了。

法治社会,长时间把人关着当然不行。

而且孙琳达之所以按兵不动,就是还寄希望于黎宪这张牌,期望能够借她翻牌,不把她彻底踩扁,踩死在地上,孙琳达就不会罢休。

不过一个老渣男,不放吧,法律不允许,放吧,无疑是放虎归山。

苏琳琅问:“黎宪的律师已经来了吗!”

“说是带着警察,就在楼下。”梁月伶说。

一个二房,敢带着警察上门找大房来要女人,不愧当律师的,够嚣张。

“麦看护就不能起诉黎宪重婚吗!”苏琳琅再问。

梁月伶说:“据侦探打听来的,她们73年就在一起了,那时候港府的法律是还可以纳妾的,所以对方是黎宪的妾,是合法的。”

十几年了,麦德容都不知道,他丈夫竟然还有一个合法的妾侍,他也是够糊涂的。

正好电话响,麦德容正伏趴着,吓的腾一下坐正。

看来电话就是那位律师二房,小妾打来的。苏琳琅接了起来:“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