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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要吃东西吗?”

夜幕遮掩,酒精熏染,人群放肆,来时衣冠楚楚的人们松开领带,解开纽扣,挽起袖子,走上台,开始今晚的表演。

台上人越来越多,鼓手、吉他、主唱、贝斯都有了,一个摇滚乐队组成,不知道是谁整来的小烟花咻咻咻的在半空炸开,五颜六色的光映照天空,也映照在天穹下人群眼眸里。

陆惊屿扭头,孟庭正抬头望向天空,流畅的下颚和干净的脖颈暴露眼前,陆惊屿垂着的手动了动,盯着孟庭脖子的眼睛亮得惊人,喉结也无意识滚动,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吓人的念头,好想咬几口,最好咬出痕迹,红的青的紫的,不过,不能用力,会死人。

那轻轻的嘬吸呢?

哎……

陆惊屿目光往下移,这下,目光更移不开了。

浅麦色小臂上肌肉线条漂亮流畅,鼓起的青筋沿着手背延伸至手臂上,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相对小巧的高脚杯杯壁,挂在衣领处的墨镜往下缀,露出饱满紧实的胸膛,沟壑深深。

孟庭不是木头,怎么可能感受不到陆惊屿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一点一点,缓慢的,火烧火燎的,像是打铁时溅到身上的火星,烫得他绷紧神经,眼睛再看不下其他东西,脑子也一片空白。

烟花放完,台上乐团歌唱完,将舞台让给下一个弹钢琴的,透明如水晶的钢琴被人小心翼翼搬上台,熟悉的旋律和陡然安静下来的环境,让沉浸在自我世界里的陆惊屿清醒过来,

“我们去拿点吃的吧。”

陆惊屿垂头,心虚地摸了摸鼻尖,率先往长桌那边走去,只是不知为什么,平时走路挺正常的人,此时同手同脚,直愣愣橡根木头。

“哦,嗷,”孟庭慌乱回答,走在后面抬手摸了摸手臂,手刚触上去,像是被电着似的,连忙放下手,干咳一声,掩盖一些不为人知的心绪,脸连着耳朵红成一片。

“刚从他们唱的歌叫什么?”

“uptown 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