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那泊泊留下来的鸡血,赵宝来毛骨悚然,第一次觉得杀鸡是个苦差事。
等双眸与对方的眼神对上,以及不小心扫到带血的菜刀,顿时脖子一凉,身体僵硬地转身,朝后边的茅房走去。
太可怕了,这个男人。
活生生的鸡,就这样砍了头。
就刚才他看自己的眼神,他有一种对方在砍自己脑袋的感觉,太惊悚了。
走进茅房,憋了半天,什么也憋不出来,二话不说赶紧提裤子出来。
一出来,刚好又瞧见对方又一刀砍断一个鸡头,脸色再次发白。
身体僵硬,一步一步朝大堂方向走去,眼神瞧都不敢瞧一眼那男人方向。
而江焕之也懒得理他,他还这么多鸡要杀,要砍,谁有功夫搭理一个胖子?
反正鸡头是不要的,直接砍了脖子,省事很多。
最重要的是不用拔鸡头的毛,效率瞬间提高。
该死的林末,这个懒女人,吝啬的女人,就知道坑自己!
这些事,请两个人来做就行了,偏要自己来做,摆明了是在整自己。
不对!
江焕之忽然身体一僵硬,她没说不准自己请人啊!
那自己不是可以请人来做吗?
江焕之狂喜,猛地把手中的鸡扔下,站起来就想出去请人,但刚走了两步愣住了。
钱!
他身上一文钱都没,请个毛线人啊!
江焕之再次把自己气红了脸,原来她早想到了这个,所以早早的把自己的钱给坑走了!
可恶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