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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那泊泊留下来的鸡血,赵宝来毛骨悚然,第一次觉得杀鸡是个苦差事。

等双眸与对方的眼神对上,以及不小心扫到带血的菜刀,顿时脖子一凉,身体僵硬地转身,朝后边的茅房走去。

太可怕了,这个男人。

活生生的鸡,就这样砍了头。

就刚才他看自己的眼神,他有一种对方在砍自己脑袋的感觉,太惊悚了。

走进茅房,憋了半天,什么也憋不出来,二话不说赶紧提裤子出来。

一出来,刚好又瞧见对方又一刀砍断一个鸡头,脸色再次发白。

身体僵硬,一步一步朝大堂方向走去,眼神瞧都不敢瞧一眼那男人方向。

而江焕之也懒得理他,他还这么多鸡要杀,要砍,谁有功夫搭理一个胖子?

反正鸡头是不要的,直接砍了脖子,省事很多。

最重要的是不用拔鸡头的毛,效率瞬间提高。

该死的林末,这个懒女人,吝啬的女人,就知道坑自己!

这些事,请两个人来做就行了,偏要自己来做,摆明了是在整自己。

不对!

江焕之忽然身体一僵硬,她没说不准自己请人啊!

那自己不是可以请人来做吗?

江焕之狂喜,猛地把手中的鸡扔下,站起来就想出去请人,但刚走了两步愣住了。

钱!

他身上一文钱都没,请个毛线人啊!

江焕之再次把自己气红了脸,原来她早想到了这个,所以早早的把自己的钱给坑走了!

可恶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