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儿?”
“我跟别人打赌呢,反正我是不相信,这断了的手指还能接回去。我听说,这手指上是有筋的,也有血管,你给小世子接回手指,那断了的血管也能接回吗?”
“能。”
“怎么可能呢?血管又不是绳子,打个结就可以接回去。听说里面可是有血在流的。”
“自然。”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那血管接回去之后,从手指上还能诊断出脉象吗?”
沈清歌敷衍道:“手指上动脉较小,正常人都无法从浅表触摸到脉搏,为何非要从手指处诊断?”
沈明雅反驳:“谁说的?我的中指上就有脉搏跳动,自己都能感觉得清清楚楚。”
沈清歌浑不在意:“错觉而已。”
沈明雅将手伸向沈清歌:“不信你摸摸看。”
沈清歌垂眸看了一眼,并未搭理。
沈明雅一把将她的手捉起来,搭在自己的中指之上:“我真能感受得很清楚,就这里,这里,你摸摸看。”
沈清歌不耐烦地抽了抽手,沈明雅捉的挺紧。
敷衍着,也不再挣扎,将手指轻轻地搭在沈明雅的中指脉搏之上。
沈明雅也慢慢松开了她的手,紧张地盯着沈清歌的手指头瞧。
沈清歌的指甲真好看啊,粉嫩粉嫩的颜色,就跟珍珠一般泛着光泽。而且她的指尖尖尖的,显得手纤细修长。
都说,尖指能,圆指巧,荷包指头拙到老。自己的指头是圆润的,还经常为此感到自豪,觉得心灵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