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雨宁自然放心,“我还要举报林家买卖女儿,这么高的彩礼,说实话,这是完全违背了国家规定的。”
说实在的,国家规定的彩礼也就四块钱,五块钱,可私底下,谁要是乐意给四大件或者是一百两百的彩礼,也没人计较,反正两家人商量好了就行。
可要是一方要计较,举报上来,那也是要追究的!
于是,林父林母两人本来是不放心林老大这才追着过来,先前保卫科要抓人他们拦着,保卫科只是说要举报他们包庇犯罪人员。
结果现在直接走不了了,以触犯国家政策规定的案由,直接被公安给依法拘留了。
林父林母:……
他们可从来不知道,这高彩礼还犯法啊!
这件事又成了市里立的典型,不过这是反面典型,还有普法工作人员拿着市里的报纸和公安局那边发的公告,下乡去科普:高彩礼不可取,是要犯法的!
这下林家村等人才终于知道,原来国家是规定了彩礼的啊!
正值运动之风缓缓起来,林老大和林父,林母三人都被法院重判:林老大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林父和林母则是判了有期徒刑五年。
已经改名陆小月的林小月那是眉头都不动一下,邻居里有人问起她,她还直接说了,“我现在是陆家的闺女,萧家的媳妇儿,跟他们可没啥关系。”
法律都承认的事儿,他们还敢说啥?
要说陆雨宁做事儿干脆呢!
不光是将陆小月带回了陆家村摆酒了,还特意让陆小月自己向法院申请解除她和林父林母之间的父女和母女关系,就这样,陆小月彻底跟林家没了丝毫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