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非天生的哑巴,也不可能奇迹般的就会哑语,但她认得字,甚至曾经可以说上一句饱读诗书,木柘便特地为她买了本子铅笔,齐雅君有什么想说的话都可以写在本子上。
二十多年,她已经写了很多本子,都被木柘珍藏起来了,除了一些不适合存在的话,用橡皮擦了去。
木柘一开始是不识字的,他别说认字,就连学堂门口都不知道是朝哪边开的。打小没被饿死都算是他的幸运,要不然也不能因为两个馒头护大小姐护的那么严实。
但为了能知道大小姐写的什么,想说什么,他从十六岁开始学习认字,如今倒是觉得他认字的水平丝毫不逊于中学生。
[真不管他们了?]本子上被写出娟秀清丽的字来。
“哼,不管了,这三个小子一看就知道一个比一个更白眼狼!多亏了我这次命大,被驻扎在附近的军人给救了,要不然……哼!”
木柘想到原剧情的故事发展,恨不得把三个儿子,尤其是大儿子、三儿子抽皮扒骨。
大概三个儿子也真是随了他,一个比一个恋爱脑,可他恋爱脑,努力靠着自己的双手给媳妇儿带来好的生活。那三个儿子却拿了东西不办人事,连他们亲妈都不管,连他们妹妹都要害!
这次他活着回来了,他倒是要看看某些人还掂不惦记不属于她的东西!
要不是想担心媳妇儿不舍得,他都想先下手为强,大义灭亲,先把老三给举报了。
[那我们以后自己过自己的日子!]
齐雅君这一个月以来自然也是心寒的,她幼时也不是没脾气的性子,要不然也不能生出木爱媛这种要强性子的女儿。
要说起来她才是最能接受现实的那个,毕竟曾经遭难,看着亲人被游街,挨打,死在路边,莫说去收尸,甚至连哭都不能哭。
木柘搂住她,“抱歉,是我没教育好儿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