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一见钟情,在茶馆看见一个小姑娘将报纸上的新法典倒背如流,她背一句,肩膀上的丑乌鸦嘎嘎一句,像在学她背法条。
他的世伯刚刚在丧权辱国的条约上签了字,不通国际法的国家,只有挨打的份,都不知如何反唇相讥,不知道外界早已有全球通法。
一个小姑娘,却可以把别人国家的国际法倒背如流。
他一时听得入了神,很多东西,他都是第一次听。
他是腐朽的旧社会的产物,她却是勃发的新生命。
报纸她也很敢卖,那个新闻社的报纸多是反动反政的。
听见她说要去国外留学,学国际法的时候。
他发自心底为她骄傲。
她不止是一个报童而已。
哪怕她学了人人平等的新法,回来会审判在腐朽制度下当肉食者的他。
无论是口诛笔伐,还是罗织罪名,他都认。
只希望捆桎他的新法是她所写,总算立誓。
在这个时代,难免如此。
她的宿命是名留青史,不是与他有私,背叛了时代与她相爱,也终究要顺应立场对峙。
当她兴奋地和同窗讨论起孙先生的时候,他就该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
但他好像将他们的感情想得太轰轰烈烈,觉得他对她无可替代。
是他喜欢她,不是她要留在他身边。
还以为在这里,他们终于站到了同一阵营,可以在一起。
但原来都是他想的。
黎司期回神,用毛毯挡住了原本要送给她的新式鲁班锁,笑了笑,眼底清光一瞬流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