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一见钟情,在茶馆看见一个小姑娘将报纸上的新法典倒背如流,她背一句,肩膀上的丑乌鸦嘎嘎一句,像在学她背法条。

他的世伯刚刚在丧权辱国的条约上签了字,不通国际法的国家,只有挨打的份,都不知如何反唇相讥,不知道外界早已有全球通法。

一个小姑娘,却可以把别人国家的国际法倒背如流。

他一时听得入了神,很多东西,他都是第一次听。

他是腐朽的旧社会的产物,她却是勃发的新生命。

报纸她也很敢卖,那个新闻社的报纸多是反动反政的。

听见她说要去国外留学,学国际法的时候。

他发自心底为她骄傲。

她不止是一个报童而已。

哪怕她学了人人平等的新法,回来会审判在腐朽制度下当肉食者的他。

无论是口诛笔伐,还是罗织罪名,他都认。

只希望捆桎他的新法是她所写,总算立誓。

在这个时代,难免如此。

她的宿命是名留青史,不是与他有私,背叛了时代与她相爱,也终究要顺应立场对峙。

当她兴奋地和同窗讨论起孙先生的时候,他就该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

但他好像将他们的感情想得太轰轰烈烈,觉得他对她无可替代。

是他喜欢她,不是她要留在他身边。

还以为在这里,他们终于站到了同一阵营,可以在一起。

但原来都是他想的。

黎司期回神,用毛毯挡住了原本要送给她的新式鲁班锁,笑了笑,眼底清光一瞬流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