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司期低头,忍不住笑了。

墨发微微遮住他的眼睛,遮住他觉得“怎么会这么可笑”的情绪。

他薄而分明的唇线起伏:“那只猫被我收留了,你要的话,我叫人送过来。”

句芒惊喜道:“真的吗?”

她明亮又澄澈的眼睛像含着一汪水:“您真有爱心,我第一次遇到会收留流浪小猫的男性。”

微风揉散她墨色的秀发,在夜风中柔弱无依地飘荡着,路灯微白的光落在她头顶,整个人纯净美好得像画报上的二次元人物。

面对这样足够令男人心动的画面,他却想起那晚杜晚歌递给他衬衫的表情。

浅淡得像阳光一样的琥珀瞳,睫毛浓密娇媚,眼神却是成熟冷静的,克制得像更漏,时间不到不会有动静,高智又沉稳。

没有刻意与谄媚,也没有过多的怜悯和居高临下。

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平等的人。

她好像没有目的,不是想勾引他,也不是想拉进关系。

只是单纯的发现他的衬衣旧了,然后买了一件送给他。

对比起来,眼前女孩的夸赞似乎显得很刻意,笑容和话语也甜腻腻的,带着若有似无的怜悯和讨好感。

就像是在说。

意不意外?谁都不会夸你善良,但是我会,在别人那里你什么都不算,可在我眼中却有无双的价值。

没有任何异性青睐的你,能得到我独一无二的夸赞,按道理来说你应该对我死心塌地才行。

可过分捧高一个人,绝不是真正的欣赏,只是谄媚。

用找猫体现自己的善良。

也幼稚又庸俗。

如果是小说剧情,起码是十年前的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