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壮又去了丁山家。
次日,丁珍去了县城。
之后这几家请客,都只洪大个一个人去。
一晃到了腊月,天寒地冻。
丁香与孙与慕已经比较熟悉了,飞飞与孙与慕更熟。有时丁香有事去不了陶家,飞飞就自己飞去玩。
它主要是去吃牛肉。什么鸡肉、羊肉、兔肉、蛇肉……统统没有牛肉香。
丁香想让飞飞勾住孙与慕的魂,结果孙与慕的牛肉勾走了它的魂。
相处将近一个月,丁香对孙与慕有了进一步了解。
小少年有不少臭毛病,傲慢,清高,脾气不太好,除了陶翁夫妇,只愿意跟丁香和丁壮说话,对别人都不爱搭理,丁立仁稍微好一点。
对丁香态度好是因为陶家夫妇和飞飞。对丁壮态度好,是因为他听说丁壮为了保护孙女自断三根手指,觉得他做为祖父有担当,是真正的汉子。
或许因为家庭的变故,除了对老夫妇和飞飞有个笑脸,对别人几乎没笑过。
还有就是爱干净得人神共愤,身上一尘不染,喝水吃饭只用自己的杯子和碗。看到比较脏的孩子或是路段,眉毛皱得能夹死蚊子,恨不得赶紧消失……
知道他的这个臭毛病,丁香从来不请他在自家吃饭,偶尔他来家里找飞飞,也不用自家茶盅招待他。
其他方面还不错。没看到他欺压乡民,或惹事生非。
想让他跟大哥成为好朋友几乎不可能。
这让丁香很挫败。
从小形成的阶级等级观念,她也改变不了。
这孩子进军营肯定不习惯,不知能不能坚持下来。这个都坚持不了,只有回家继续受他二叔的气,或是躲在孙参将府蹉跎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