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酒就是不喜欢我。”这一点要着重强调。
“你——”
苏木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想起以前修真界流传一句真理——“受宠的小师弟比魔修还坏”,当时,自己还对此进行了批判,第一,魔修不一定就坏,第二,同门师兄弟怎能互相诋毁。
现在看来,道友诚不欺我。小师弟,就是小恶魔一般的存在。
首先,他从没说过喜欢陆辰光,其次,退一万步,他就算喜欢,喜欢一个人就要喝酒?这是什么道理,又不是洞房花烛夜,必须要喝。
“不如把今晚当成我们洞房花烛夜吧!”陆辰光嗓子响亮,空荡荡的大别墅到处传来他大嗓门的回音。
苏木剑眉勾起愠怒的弧度,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偷窥我的灵识?”
大乘境界的剑圣,想要窥视他一个堕境为元婴初期的符师,宛如探囊取物。
“我们这叫心有灵犀。”陆辰光的回答十分的讨巧,苏木听了,纵使不满他偷窥的行径,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陆辰光继续套路:“我们定亲的时候,我还是植物人,你玩弄了我的身体,收了我们家的祖传定亲信物,转身就抛弃了我。我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被你看光光了,你却连一杯合欢酒都不愿意跟我喝,你就是想白嫖我!”
一个嫖字,用的惟妙惟肖。
苏木回忆起当初救治陆辰光的情景,好像真是如此,自己被廖军当成“七世情缘”婚配给了陆家小公子,被迫收了陆夫人的祖传项链,还把人家儿子脱光光。
虽然是治病救人,但男孩子的贞操和名节确实也不能儿戏。
如果自己真的翻脸不认人,那么跟嫖客有什么区别!
逻辑学比不过学霸的苏木,就这样掉入了陆辰光的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