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予断无法,继续端架子。他纠结试探地接过面条碗,小口小口的耐心吃着,其中不乏有拖延时间的意思,但男人,看破没说破。

偌大的客厅,干净整洁的大理石的餐桌,暖色的灯光,以及面对面,吃着热腾腾地,同一碗肉丝面的两个人,竟有意外的温馨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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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面以后,两个人互相对视着,谁也说不出其他的话,尴尬的,何止是,脚趾抠地。

“叮铃铃”的讯息提示,骤然打破,客厅内两人之间的尴尬气氛,来得时机居然刚好。

“你先,回讯息吧。”/“我先,回个讯息。”

异口同声的话语,使两人,猝不及防的对视再同时愣住。诡异的默契,使人手足无措。

“嗯,好,我先回讯息。”最终,宋知予扛不住对方火热的注视,选择自己主动举手投降,结束这场对峙,打破空气中的凝滞。

“嗯。”穆司卿脸上几不可查的淡淡笑容,在宋知予,答应自己一起过生日的那一秒起,便犹如把笑容,刻在了脸上,嘴角,怎么压都压不下去,还总想逗逗无措的少年。

像是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总想要,对有好感的人,做一些出奇的举动。或许在懵懵懂懂当中,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对方在自己的心中,有那么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牵动自己的思想思维,牵动自己的每一次的情绪。

若是在往常,穆司卿定会觉得,在交流谈话的时候,对方回复讯息,不理会自己,是及其没有礼貌的举动;若是在往常,他一定,已经开始发散怒气,化身一条阴鸷狠戾地暴龙。

可如今,他居然,看着宋知予不太自在的做着其他事情,就会觉得很满足,觉得内心温暖又满溢柔情,半点拿不出发散怒气的架势。

穆司卿无法,更深刻的,理解这种感情,这对他来说,是完全超纲的难题,以他二三十年以来所形成的思维习惯,他不懂爱和喜欢。

哪怕过去,再多的五年、一年半,也依然会是如此,刻进骨头、血脉的基因,无法被轻而易举地改变,哪怕是穆卿言,到现在,年纪不小了,也未曾领会,真正的,爱,与喜欢。

在给宁易洋,回复讯息的途中,宋知予,恍然想明白这些,他无法强制的,要求穆司卿做出极大的转变,那不现实,像是违背自然规律一般,极有可能,结果,将会是得不偿失。

宋知予不敢去赌,他已经没有,随时可以离开书中世界,回到现实生活中的底气,他隐隐约约地觉得,如果自己,这一次,死在了书中的世界,他非但,无法回到现实世界,还极有可能,会迎接,真正的死亡:他不敢赌了。

或许是在乎,或许是胆小鬼,但宋知予不在乎了,他磕上手机屏幕,赫然想起,一件被自己短暂遗忘过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

“书,那本书。”他极小声地昵喃,突然,想起来之前,他是在找到那本,名为,《万人迷又被病娇反派惹哭了》的书以后,才无意间被推下楼,才阴差阳错的,穿回到现实世界。

‘那如果,自己重新找到那本书,再一次的从临江疯人院跳下去,那是不是,就能离开这里回到现实当中?’宋知予这么想着,眼中的疯狂神色,逐渐变得愈发明显与严重,他对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很是心动,哪怕粉身碎骨,他也在所不惜的,疯狂的,想尝试这个想法。

少年目前,赫然,和男人差不多的疯。

第一百三十四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

夜色漆黑如墨,室内的灯光常亮,窗外的风声也好像小了下来,两层小楼的客厅内,只有少年的指甲,触碰过手机屏幕键盘的声音,以及男人偶尔的,指节轻敲打过桌面的声音。

穆司卿仅是看着宋知予,便觉得,自己是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生日礼物——哪怕少年持续的,忙碌着其他事情,没有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那些也都无所谓,不算重要了。

“忙完了吗?”穆司卿并不知道,少年的脑海中经历一场怎样的凶涛骇浪,他看见少年突然磕下手机,便及时地开口询问,想和对方多说几句话,想让对方,多多地看自己几眼。

人好像总是如此的贪心,哪怕得到了想要的重逢见面以后,也不会轻而易举得到满足,会想要得到更多的东西,像填不满的无底洞。

“嗯?”宋知予的思绪,被男人倏然打断。他抬眸和对面的男人对视,没太听清,对方在说些什么,便眨眨眼,询问道:“你说什么?”

懵懂眨眼的动作,衬得那双翡丽异常的桃花眼蒙上一层,似有若无的烟雾,朦朦胧胧,纯真又呆萌,更像一只刚化形的西伯利亚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