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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明窈都赖在地上不肯动弹,夜里嫌地上凉,就把狄霄拽过来,整个人都蜷缩在他怀里,鼻翼间全是青草的潮香,还有男人身上独有的宛若太阳般的气息。

就这样摆了两天,人们从长途奔袭后的疲乏中缓过来,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原野,胸口无限徜徉。

他们在大越边外的草原上生活了十年、二十年乃至几十年,世世代代生存的家园,在他们眼中是自带滤镜的。

但再怎么有失偏颇,也无法说出此地不如原来的话。

这片土地上因少人类足迹,百年来还维持着最原始、最天然的生态,青草久无人打理,有些地方已有半人高,再往南走一走,一条四五丈宽的河道滚着水花,一路延伸入深山。

河道两侧常有动物饮水,因没有受过人类侵扰的缘故,对于难得一见的人类,全无惧怕避让,哪怕脚步声到了跟前,仍不能叫它们动弹分毫,该吃草就吃草,该喝水就喝水,一派怡然。

还有那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灰色野兔,带着一家数口蹦到人群中,耸动着小鼻子在人们的靴上嗅闻,被人提溜起耳朵,前爪才蹬了两下,便温顺地自然垂下。

狄宇伸手去戳它的肚子,却被野兔四爪抱住,软乎乎的爪垫蹭在指肚上,爪尖的一点粗粒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看着这无比亲人的野兔,狄宇顿生不忍。

然半个时辰后,他就地架起柴堆,脚底下踩着一根细绳,细绳的另一端绑在灰兔子的后爪上,任它怎么蹦跶,都逃不出牵制。

明窈一脸难言:“不是说都不忍吃它了吗?”

狄宇低头摆弄着柴火,指了指肚子:“饿了。”

“……”很好,有理有据,叫人难以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