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当然也闻到了肉香,且馋的直流哈喇子,但是它愣是能够克制住,在肉上闻了好几次,最终选择无视,浑身充满防备的看着两个陌生男人。

“它还不吃?嘿,这狗可不简单啊,六子,可惜了那些肉不是?还不如给我吃了呢!”

六子白了一眼同伙:“吃吃吃,你就知道吃,看我的,今儿我不把它弄走,我跟它姓!”

说着话,六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手帕,往上面洒了粉末状的东西后,他一步一步的,朝着地瓜靠近。

“啧啧啧,过来,来……”男人蹲下身体,妄想用慢慢靠近的方法,进行偷袭,只要将狗给迷晕,那么就能将它给弄走!

男人想的很美好,结果,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手里的手帕快要捂上狗嘴的时候,地瓜呲牙,吭哧在他手脖子上咬了一口。

“啊!”男人疼得面目狰狞,当即发出叫声。

地瓜退后了一步,双腿前伸,低着头,卖力的吠叫起来,终于吸引到了商场外面巡逻的安保人员,走过来询问情况。

六子见保安过来了,又被狗咬了一口,只得叫上同伙,快步逃跑。

可惜即便他们脚步再快,也没有保安的眼睛快,保安直接指着他们呼喊:“你们俩干什么的,给我站住!”

……

沈莞跟朱翠花逛了五六家店,终于在最后一家相中了一套衣服。

不过这一套跟沈松给朱翠花挑的款式不一样,里面是一条复古风格的棉花旗袍小袄,外面罩着一件红色的毛毛外套,冬天穿着既能保暖,款式又漂亮。

沈莞没问价格,直接就让朱翠花进到隔间里去试了。

等了约么几分钟,朱翠花一出来,沈莞简直笑的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