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说不清这种关系,哪怕是正处在漩涡中心的本人。

随宁三十五岁时生了场大病,病入膏肓,连绵病榻,他甚至在想是不是这回就要回系统空间了,但最后还是被救了回来,只是身体虚弱,恐怕两个月内都下不了床。

于一个夜晚,拜森拥过来,轻声问他,要不要接受血拥。

人类接受血拥后,会变成一名半血族,而其吸血鬼倘若血统纯正,甚至能直接变成血族。如果是拜森,这一口下去随宁是妥妥的血族了。

“不要。”他知道。

血族沉默了下,还是道:“好,不过,为什么?”

随宁感受胸腔里微弱的心跳,睁眼瞧着天花板,慢慢说:“我不想活很久,我更想……你陪我一起死。”

随宁就是这样想的,哪怕他不是快穿任务者,他也是这样想的。

他对无病无痛的长生没有兴趣,更不想看着身边的同学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索性就都是凡人的寿命,活几十年就够了。

至于为什么特意提了拜森……

随宁自己也不知道。

血族却好似没有任何不愉悦的心情,头埋在他脖颈处,低低地发出了笑声。

可音后来也加入了血猎协会。

当她看到身为首席血猎的随宁时……

仿佛兜头浇下一盆冷水,可音看向随宁的目光里有不可置信,震惊,肝肠寸断……

好像光用眼神都在告诉随宁,快把我心目里的帅气首席还回来!

也难怪,毕竟随宁在大学就一直是柔弱小白兔的形象,任谁也无法将他和那位在短短两年间便推动了血猎制度改革的心狠手辣的血猎首席联想在一起。

不过好在可音最终接受了这个惨烈的现实,狠狠敲了随宁一笔大餐。

一场鹅毛大雪,在随宁五十岁末时飘然而下。

拜森没有衰老,随宁亦保持了外貌的年轻模样,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终究是受到越来越多的世界之力排斥,三十五岁的那场大病是个预示,今年下了雪后,察觉到心脏愈发迟缓的跳动,随宁并不意外。

“今天下午可能上不了班了……”随宁抚上心脏的位置,喃喃道。

不知道拜森用了什么方法,古堡里的玫瑰竟然在冬天也能开得鲜红欲滴。

随宁并不喜欢玫瑰,但这么多年看下来,多少也看顺眼了些。

他拿着洒水壶,给这圃玫瑰浇了次水,边浇边低声嘀咕:“这好像是我第一次给你们浇水吧……”

不知为何,脑海里朦朦胧胧地闪过些画面。

为这圃玫瑰浇水的该是另一个男人,或者说是青年,而那人总是还没等到浇完,就急急忙忙地转身,弯起那双桃花眼对他笑。

或许是拜森吧。

浇完水,有些累地喘了口气,坐在院里等了许久,才等到风尘仆仆回来的拜森。

雪落在两人肩头,拜森张开风衣将随宁紧紧包住,声线有些颤抖,“我们先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