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周末这天, 白律风天不亮就起了床, 打水冲了个澡, 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确保没有一点汗味, 才翻出自己最新的那套衣服穿上。
说起来他其实就那么两套衣服,这套衣服其实也不算太新, 是当初刚来城里实在没有衣服穿的时候才买的。白衬衫穿的太久已经有些泛黄, 长裤也有点短了, 好在每次穿过他都洗的干干净净, 没有什么洗不掉的污渍, 也没有发白的迹象。
他穿上唯一的一双黄胶鞋,看着即将再次开洞的鞋底,思忖着今天出去也该买一双鞋了。
这双鞋从表面上看着只是有些磨痕,只有他自己知道,鞋底其实早就磨破了,钉鞋匠已经帮着补了好几次。上次他去补鞋的时候, 钉鞋匠看了直皱眉, 他说,再破了就真的不能补了, 这双鞋的鞋底几乎全补过了, 再补可就真的没地方下手了。
暗自算了一下自己手上的钱,白律风决定今天再买一双黄胶鞋。黄胶鞋耐穿又耐脏, 最重要的是便宜,他平时大都在工地上, 穿鞋特别费,还是买这个鞋最划算。
离发工钱还有一段时间,他手上剩的钱不多了,今天出去他还想给薛知棠买一套衣服,再买一双小皮鞋。
他最近在街上见好多年轻女孩儿都穿一种白色的皮鞋,看起来非常时髦,薛知棠一向喜欢穿皮鞋,别人有的,他的小姑娘也不能缺。
收拾好自己,白律风就出门坐公交去薛知棠的学校。
他到的时候学校门口已经有不少人来往,三三两两,朝气蓬勃,穿着打扮都看起来很洋气,他站在周围,肉眼可见的格格不入。
白律风往墙边走了一点,站在门口的树下,安安静静的看着来来去去的学生。
他止不住地想,如果当初他去读了大学 ,或许今日他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员。可比起他自己去读大学,他更想让他的姑娘去读书,去体检更好的人生,过更好的生活。
比起去上大学,他更在乎她。
白律风只等了一会儿,薛知棠就踏出校门。
那天分别前,两人并没有约好见面的地方,薛知棠是想着自己起来再坐公交去找白律风,然后两人再一起去逛街。
没想到一出校门,她就看到挺拔清隽的青年站在微风轻抚的柳树下。
来来往往皆是风景,唯他一人立下那里。
少女嘴角含着笑意,欢快的向他小跑过来。
“慢点跑。”白律风上前几步,张着双臂生怕她会摔倒。
“等很久了吗?”她站定在他面前,微微喘着气。
“没有,我也刚来。”
白律风凝视着眼前的心上人,她把长长的秀发扎成两条麻花辫,柔顺的自两肩垂下,上身穿着一件娃娃领样式的衬衫,下面配了一条黑裤子,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老布鞋,瞧着干净利落。
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最美的时候,不施粉黛,倒也清新脱俗。
薛知棠自然而然地挽上白律风的胳膊,“你还没吃早饭吧!我们去小东门那边,吃那家豆腐脑好不好?我听室友说起过好几次,但还没去尝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