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禾出到房门口,便见到霍去病站在长廊上,看着飞入院子的麻雀在枝头跳动。
她已经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见状上前道:“公子,时间还早,留下来吃早餐吧?”
霍去病点头:“好。”
息禾的脚虽然及时的上了药酒,但是早上依旧肿了起来,走起路来带着刺疼。
她一向怕疼,仅是几步路,便让她疼得皱起了眉头。
息禾只好将脚受伤的脚抬起,另一只脚一蹦一蹦的跳向垫子前。
见她蹦蹦跳跳的,霍去病看不下去,不由上前将她抱起放在矮桌上坐好。
药酒要想有效果,一日需要擦三次,霍去病抿了抿嘴,小心将她的鞋脱下,怕弄疼她。
经过一夜,她脚踝的伤肿得老高,甚至泛红。
不仅没好,这伤更严重了。
“公子,我没事的。”息禾尴尬道,“过几天就消肿了。”
霍去病没说话,在房间拿了药酒出来,给息禾上药:“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是睡觉,也要注意自己的伤。”
第68章
他嘱咐道:“这药酒记得擦,一日三次。”
“哦。”息禾看着被霍去病双手包裹的脚踝,他的手掌真的很烫,伤处传来微微的刺痛还有对方令人无法拒绝的热度。
沉默了片刻,她忍不住暗示道:“公子,我今年十六了。”
在古代,女子及笄便可嫁人。只是女儿家的及笄礼都是父母操持,她在这个世界上孤家寡人一个,更没有人给她操持。不过,她本也不在乎这些虚礼。
霍去病闻言,意味不明的“嗯”了一声。
见他这个样子,息禾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明白她弦外之音。
息禾的脚很漂亮,白里透红,脚趾圆乎乎的,脚还没有他的手掌大,一只手就能将其包裹住。
上好药,霍去病松开手,他道:“明日巳时,我便会离开长安,前往定襄。”
“我去送你。”息禾立即道。
霍去病给她穿上鞋,无语道:“明日人多眼杂,你脚又伤成这样,还是好好在家休息吧。”
息禾抿了抿嘴,无法反驳。
吃过早饭,霍去病便离开了。
翌日。
这一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利于出行。
霍去病被刘彻封为剽姚校尉,作为前锋,前往漠北。
此行,众人只以为霍去病一个勋贵子弟只不过前往战场历练一番,捡些军功回朝,将来好升官加爵。
除了息禾,没有人会知道,大汉王朝将迎来一颗璀璨的星星,他的光辉穿透时空,而他的功绩将在历史上留下不朽的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