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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欢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她笑:“姑娘你这是难为子心了,我一个丫头哪知道哪里有刊刻小说的。只是说喜欢看小说的,我倒是知道。”

“哦?”

“我来了兴致。”

“茶馆呗。”她撇撇嘴,将馒头撕了泡在粥里,“茶馆歇息的人可喜欢听小说了。不过他们大都不识字,一般喜欢用听的,听评书。唔,喜欢看的嘛,可能十里凉亭那比较多。”

“十里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