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她融在一起。
这滋味她从前没尝过,年会时第一次知道。那之后连续几天她脑袋都没办法正常运转,像卡带的放映机,只能一遍又一遍回放那晚在吉霄房里,她们都做过什么……
那晚她喝了酒,感受和记忆都因此稀释,不像此刻这么清楚。
此刻,单是被吉霄抱着,她都觉得异常舒服。身体在升温,炙热在上涌。酸涩又甜蜜的感触像海浪轻轻吻她,跟她丝丝入微地传达着感官的喜乐:
这感觉过分诱人,直观到无须思考,更无须自欺欺人,非要把一切变成电影才够说服自己。
既然名为“行乐”,自然与愉悦有关。而愉悦,从来都是幸福的变体。
她麻木了太久的心在面临幸福的时候,难免犹豫。而且前方还有礁石,有她必须要去面对的暗影。
但即便如此,这一次,她也不打算放手。
吉霄很好,虽然她不会爱人。如果此刻尚存温柔,也仅仅是因为她被谎言迷住。
但这样也足够了。哪怕只是玩也没问题,不流经心脏也无所谓——
只要吉霄开心。
留下一段回忆,一定比没有好。
方知雨伸手触碰女人的脸颊,好像抚摸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用手指感受她轮廓,再抚摸她长发,却就这么想起早上的梦。
梦中的少女跟眼前人重合,令她感慨地一笑,既心酸又怀念地将手伸向吉霄耳际。
然而,刚触碰到女人耳环,就被对方握停她的手。
“……不是睡着了吗?”
“你这样谁睡得着?”吉霄眼也不睁地说她,“很痒。”
方知雨莞尔——
真是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帮我把耳环取下来。”然后,她就听女人轻声祈求她。
“……我怕弄疼你。”
“不会。”吉霄说,“伤口早长好了,怎么会疼。”
于是,她便再凑近一些,覆到女人肩侧帮她取耳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