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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医生和她相熟,知道她紧张卫姝,闻言有点无奈,只能继续解释:“这只是暂时性的遗忘,等肿块吸收了就好了。”

“不是一回事。”北歌烦躁地抽回病历,坐直身子看向窗外,身体呈现抗拒又焦虑的姿态,过了半分钟,才转过来继续开口,语速很慢,语气很轻,像是迟疑,也像是某种笃定。

“我听说,很多人都会遗忘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包括逃避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人。”

医生有点讶异,挑眉道:“你认为卫姝忘记你,是因为她不愿意记得你?”

北歌低着头,看向左手无名指的银戒,那是几天前她求婚时卫姝给她带上的戒指,样式简单大气,符合那人一贯的口味。

那么卫姝到底愿不愿意嫁给自己……

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卫姝了,那时候卫姝还是她主人的邻居,梳着公主头,穿着蓬蓬裙,站在可以让她随意钻进钻出的栏杆铁门外,手里揪着一朵从院子里掐的名贵的花,花瓣泛出汁水,弄脏了她的手心和裙摆。

裙子脏了,手心的花瓣黏着,清理不干净,裙子越拍越脏,一双小小的杏眼泛起了水汽,急得鼻尖都冒出了几滴汗。

北歌穿着园丁服,提着浇花的壶,站在宽敞明亮的大路另一边看着她。

她当时觉得这个小孩笨死了,把手里的花扔掉不就好了,于是她走过去,把她手里的花抢来扔地上,说:“你别哭,我帮你扔了。”

就在这时,卫姝的保姆跑出来,恰好看见了这一幕。

北歌始终记得保姆跑过来时嫌恶的目光,在看见地上的花后,那目光从嫌恶变成了警惕。

“宝宝,她欺负你了吗?”保姆问卫姝,“她抢了你的花,还把你弄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