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离婚呢?”
“白痴,离婚是离婚。”邱裕翻个白眼甩给周洲一本小红书,“自己看。”
邱裕甩给周洲的法条上清清楚楚地写着: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尽管只看过那么一遍,靠着当时依旧出色的记忆力,周洲也确确实实地记住了,此刻这些东西全部都浮现了出来。
一年,一年足够了,周洲一个人毕竟势单力薄,她也需要一个出谋划策的朋友。尽管邱裕近日行踪不明电话也联系不上,可是等到邱裕回来也不过就是一个月的事。周洲自然也不相信所谓地领了证周伟忠就会放过她的鬼话,不过权宜之计而已。
不出周洲所料,第二天周伟忠果然依旧要压着她去治疗。
姚文却说:“周洲和小李都领证了,赶紧办个酒,把咱家那房子装修出来给他们做新房啊。”
周伟忠却是不认可姚文的话:“都有证了你还急什么。你那证是治标不治本,生了病就去看医生,我们家不差钱,不把她这毛病治好我不姓周。”
“让他们两赶紧把该办的事办了,这样晾着小李也不好,这治疗先缓缓……”
“缓什么缓?让他等着,不把病治好就放她出去不丢人吗?”
李子木这个人从各方面来看都没什么优点,平庸得紧。这毫不出众的男人却对了周伟忠的胃口,理由无他:好控制。
周洲脸上黯然,嘴上却应了,“爹……,好,我去。”她面上虽如此,心里却是有计较的。领个证,背个离婚的名头她无所谓也不在乎。可是倘若真的得和李子木有点什么她是在乎的,当然是能拖就拖。更何况她曾经听邱裕说过,实质意义上的结婚,除了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外,也需要双方共同生活的意愿,因此今年新发布的婚姻法解释里有那么一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她也曾在邱裕甩给自己的小红书上瞟到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离婚的理由之一。那么无论怎么样她都要努力地维持与李子木分开生活。她对法律一知半解也不知道自己理解是对是错,但不管怎么样至少要拖到邱裕回来。那么多理由,管它是离婚还是撤销,总归能中一个吧。就算自己一个没中,有邱裕这个懂法的在总归是能想出办法的。
可惜,可惜千算万算周洲没有算到那治疗带给她的危害竟然那么大。在那电流地刺激下,她不光是陷入了迟缓思维的境地,她的记忆受到极大的损伤而变得模糊又混乱了。
在那混乱记忆中,几乎所有与此相关的记忆都被平移到了失去自由以后。她自然不会记得今时今日她尚且可自主抉择的这已死相逼的戏码,和此刻她所有的算计。她只算漏了一个因素,却是致命错误,因而全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