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继续昨天的审判,昨天检方提供的证人肖女士曾是主犯时耀的实验品。主犯时耀通过暴力殴打、非法拘///禁、心理威胁等手段迫使肖女士听话,是这样吗?
怜影:对。
法官:你是什么时候进入主犯时耀所经验的非法设施的?
怜影:具体时间我不知道,但我是弃婴,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在时耀的设施里长大。那时候时耀为了躲避追查经常换地方,最长也呆不到半年。
法官:那生活中在设施里的15年中你有没有离开过主犯时耀的非法设施?
怜影:没有,15年里我从未离开时耀的设施,不管去哪里都一样,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时耀每次搬离原本的地方都是在半夜把我和其他设施里的孩子一起叫醒,然后把我们集中在大场子里用卡车运走,为了防止我们半路逃跑所以不管多远的路都不会停车超过五分钟时间。因为卡车都有封闭性,我坐过的卡车后车厢都有通风口,应该是时耀自己改造过的卡车,因为全封闭所以我们也看不到外面,每次都是上车是老设施,下车就进了新的设施里。
法官:肖女士,你是在15岁,也就是2011年时被送入实验室接受实验的对吗?
怜影:是的。
法官:是主犯时耀的胁迫还是你自愿的?
怜影:时耀没有胁迫我,但我也不是自愿的。
法官:那为什么做了那样的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