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景辰大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从他爹怀里露出头来,冲着赵敬渊道:“赵敬渊,明天你叫人把野猪送到我们书院去,我听说野猪肉很香,我请大家吃野味儿。”

说完,宋景辰故意停顿了一下,这是跟他爹学的,跟人说话的时候适当停顿一下,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力,让对方认真听你接下来要讲的话。

宋景辰道:“俗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想必书院里很多人都没有见过真正的野猪,像这种几乎和老虎一般大的野猪就更没见过,宰之前,叫大家都来看看,长长见识。”

宋景辰就不相信大家见识过这野猪的体型还能把他被野猪追当笑话讲,那必然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还有,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你们吃了我的野猪肉还好意思拿我说笑吗?

宋景辰此话一出口,把一圈人都镇住了。

没人看穿他脑子里的弯弯绕,大家想得都是辰哥儿可太行了!

易地而处,这种情形下腿没软,没被吓尿都是好的,人家辰哥儿竟然还能想到转过身来往野猪身后跑,就问谁敢直面野猪那两根刀尖一样的大獠牙?

死里逃生,谁不想赶紧回家,辰哥儿他这会儿竟然还有心思想着把野猪送到书院让大家尝尝野猪肉——

真不是一般人啊。

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竟然在一个八岁小孩身上见识到了,辰哥儿将来必然不凡,得与他交好才是。

宋三郎也没看穿小孩的心思,气得哭笑不得,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惦记着吃野猪肉呢,知不知道你自己差一点儿就成了野猪嘴里的肉,真就不知道什么叫怕吗?

宋三郎无心与众人应酬,带着辰哥儿先走一步,他自己也得缓一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