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贞洁了。” 庄凛月突然将自己的秘密说了出来,他不想隐瞒小妻主了。虽然只相处了半天,且妻主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但他看得出她是一个好人,能够为别人着想的好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庄少爷惊讶了,点红点的膏药是他爹花了大价钱秘密购买的,色泽与“守宫砂”几乎毫无差异。
“我会医术,也懂得药材,一眼便看出你那点不是真的‘守宫砂’,而是用特殊药水点上的。”
“所以你才不碰我吗?”顿了顿,庄凛月道“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离开。”
“你离开以后能去哪里?庄家回不去了,你不会想出家吧?” 景星一下子点出了庄凛月的打算。
“……”庄凛月默认。
景星叹了口气,“虽然我不碰你,但你已经是我名义上的夫君,你安心待在这里吧,我不会赶你走的。当然,如果你以后有了真心喜欢的人,想要与她在一起,我会放你离开。”
“不会的,这一辈子,我不会再有喜欢的人了。”
“被人伤害过?”
“……”
“抱歉!我逾越了。”
“我去剥核桃皮!”
庄凛月有故事,他十年来没有结婚的原因除了庄家这个负担外,背后的故事肯定占了大半原因。不过,这是庄凛月的私隐,景星不想过问,两个人相敬如宾(宾客)地生活下去。三朝回门,庄凛月没有回家。因为有庄家先前送的银子再加上村里人淳朴,没有人对庄凛月指指点点。人参卖了五百两银子,两个人买了十亩地,雇了几个人帮他们照顾田地。庄凛月在院子里开了一块菜地,种些寻常的瓜果蔬菜;又搭建了鸡窝与兔子笼,养了几窝小鸡和兔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惹得村里面的人眼羡不已。村子里的人纷纷跑到山上挖人参,可惜百年以上的人参就那么一株,早就被景星挖走了,其他人找遍了整座山也没有找到十年以上的人参。村里的王小三倒是挖出了一株三十年参龄的野生人生。卖了二十两银子,然后娶了一个好看贤惠的夫君,成功让村民们的羡慕目光从景星身上转移到了王小三身上。
在一日日的相处中。景星与庄凛月处出了默契,两个人虽然没有发展实际关系,但在村人看来,他们是一对非常恩爱的小夫妻。
“小星啊,你们什么时候生个孩子啊?”李二婶看了一眼景星的肚子。忽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