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牢里的第一天,晚饭是几条看不出颜色的青菜,一个黑色的窝窝头,君羡评价:猪食。

饿死也不吃。

在牢里的第二天,君羡再次把猪食扔掉,肚子却已经饿得咕咕响,吃了一抓糖豆都不顶饱。

死小孩,真不打算来了!打小就是个白眼狼!

第三天,君羡已经开始考虑越狱的可行性,正待破釜沉舟,咣当一声,大牢的门开了。

几道人影从狭窄的牢房大门鱼贯而入,当先一人,便是她刚刚还在背地暗骂的死小孩。

头戴玉冠,身着浅紫色景蜀云纹袍,脚踏墨色云靴,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粉雕玉琢,如同画中走出来的九天童子,周身的矜贵与骄傲无法复制。

饶是君羡看惯了绝顶风华,乍见之下,仍然有片刻的恍惚。莫怪刚刚还有些嘈杂的牢房瞬间安静下来。

死小孩这么打扮一番,没了初见时的狼狈,看着还挺顺眼。

若是能笑一笑,会更耀眼夺目。

“舍得来了?我还以为你将我忘在这了。”君羡笑眯眯的,话里潜藏的讽意与面上的略微讨好大相径庭。

知道了他的身份,她除了能用话膈应膈应出一口恶气之外,该讨好还是得讨好。

什么时候能重回九天吃香喝辣,死小孩是关键。

景离径自走到君羡所在的牢房前,隔着栏杆望着她,眼神沉静无波,黑黝黝的,看不到一点情绪。

若是寻常人被这种眼神一直盯着,少不得背脊发寒。

君羡不。

目测了自己跟死小孩的身高差距,同样走到小孩面前,面对面,蹲了下来与他平视。

用这种方式宣告,她有碾压他的实力。

至少在身高上,她是占了优势的。

小孩皱了皱眉,然后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君羡:“……”

一言不合就走,幼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