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一世,她倒不至于对一只生长在猎场的兔子产生怜悯之心。当时在塞外的沙漠,她为了救岑岳凡,亲手拧死过一只柴鸡。

柴鸡的脖子很有韧劲,她费了好大气力才拧断,直到现在她还记得清那种手感。

但她就是觉得挺讽刺的。

这一世她和谢怀琛在招提寺因一只兔子结缘。

那时他们对那只兔子的怜悯都是真诚的,费尽心力救下它。

是世道不好,形势逼得他们走到今天,双手沾血。

谢怀琛剥兔子的手法又快又利落,一只兔子处理完手上几乎没怎么沾到血。他拿出火折子,又教她烤肉。

谢怀琛烤的兔子,闻起来很香,皮酥肉嫩,表面是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黄色,色泽看上去很诱人。

他撕下兔子腿递给陆晚晚。

陆晚晚接过来,慢条斯理地吃着。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斯文,看着就赏心悦目。谢怀琛则是风卷残云,两口过去,手中就只剩就跟骨头。

谢怀琛很有耐心。在面对陆晚晚的时候,他总是很耐心,在等她吃完兔子的时候,他把方才生起的火全都灭了:“在山林里生火,记住一定要把火灭了,连个火星子都不能留。否则山里起火,你很容易就被被困山里了。”

陆晚晚抽出手绢擦了擦指尖上的油渍,她仰着头问谢怀琛:“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后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吗?有你在我不用担心这些。”

谢怀琛牵着她,笑道:“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你我又会遭遇什么。多会一些,生存就多一分保障。”

他不愿细说,陆晚晚便也不再问了。

过了会儿,谢怀琛又教她设简单的陷阱捕猎。他教的都是很简单的,就地取材,也不麻烦,以陆晚晚的聪明才智能轻而易举地做到。

陆晚晚学得很认真,他教的很快就学会了。

做完这些,谢怀琛又教她在山里寻找水源。

只要有水和食物,人就能活下去。

在城里,他什么都不怕,陆晚晚有的是本事活下去。但他就怕万一她流落山林,她至少要会最基本的生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