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穿梭在高奢店之间,像一对儿大学生情侣,俊男美女,显得特别养眼。梁絮看着亮闪闪的包和鞋子,每样都在三四万往上走。她感觉到了压力,觉得这个消费层次,实在不是目前的自己所能达到的。
沈钊拿起一双鞋,说:“这个怎么样?”
那鞋是银色的,鞋尖儿泛着微微的蓝色水光,好像辛迪瑞拉的水晶鞋。梁絮看到它的瞬间,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感慨太好看了——沈钊居然这么有眼光,懂得自己的喜好。
他不光舍得花钱,更能花到自己的心里去。梁絮小声说:“这得多少钱?”
沈钊说:“不用管钱的事,你先试试。”
他把鞋放在地上。梁絮抗拒不了漂亮鞋子的诱惑,脱下鞋来试了一下。她穿38码,踩进去正好。她走了几步,感觉轻盈舒适,站在镜子前照了一下,真的很漂亮——相比而言,她的牛仔装就黯然失色了,她迫切的需要一条晚礼服来搭配这双美丽的鞋。
她忽然想起一句话,当我买了一条高档的羊绒地毯,就想要一套真皮沙发来搭配。接下来是全套的家具、一个壁炉,最后不得不把整个房子都换了——虚荣心就是这样毁掉了我的生活。
一个美丽的陷阱在诱惑她。沈钊优雅地朝她伸出手,向她保证,除了出席一个晚宴之外,什么都不需要她做。笨拙如他,需要她的美丽来点缀,就像他笔挺的西装领口需要戴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他甚至把这一切说成:“请你帮我个忙。我知道这一切给你造成了麻烦,但希望你能够怜悯我这个除了钱一无所有的单身汉。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最好一直留下来陪着我。在我广阔而孤独的宫殿里,做我的禁脔、我的公主、我的另一半。”
梁絮发现跟有钱人谈恋爱,真的是满足世间一切美好的想象,一会儿像灰姑娘,一会儿像美女与野兽。自己从辛迪瑞拉串到贝尔,无缝转换,完全没有精分的困扰。
沈钊俯下身去,按了按她的鞋尖儿,又看了一下后跟,说:“正好,不磨脚吧?”
梁絮说:“不磨,挺软的。”
沈钊说:“那就要这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