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原地,一部分是因为力量还未恢复,只能让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达到控制凡人的目的;另一部分则是单纯的因为不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所以虽然生气,但后来她过了气头,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事实并非如此。
明明可以还手的,不是吗?
拥有那样一副至美的皮囊,从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贪念,所以必须得承受掠夺与屠杀,承受这些被勾起的恶意?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受害者没有错,错的永远是施暴者。
“就这样,我再一次救了他。”
第二部戏结尾时,情况紧急,原晴之必须借用虞梦惊身上的师家玉佩出戏。所以后来司天监和心理医生们分析这一段时,也以为她只是为了出戏,顺便将人带出火场,故此没有多问。
只有原晴之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雷柔”了。
至少,在那个吻里,她只是她自己。
原晴之可以编织一万个谎言,但她欺骗不了自己的本能。
即使当时是需要安慰虞梦惊,安慰他的真容并不难看。可明明有无数种方式,言语,触碰,她统统一个没选,而是选择了亲吻。
戏外人怎么会被蛊惑呢?一个踮脚,便暴露无遗。
“所以,我觉得可以排除掉见色起意的选项。”她托腮分析。
不然也犯不着亲吻那半面白骨。
说着说着,原晴之又有些郁闷了。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他。”
“仔细想想,那家伙明明没什么优点啊。除了长得好看以外。”
在林妈的眼神下,她不情不愿追加一句:“行吧,他对我倒是挺好的。就是控制欲太强,占有欲太强,让人有点喘不过气。”
“但架不住小姐喜欢。”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