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q十七岁就出来闯社会了,一开始还老实洗盘子端碟子,后来因为长得不错,挨过点欺负,一气之下,就做这行了。
与其给人白欺负,不如能换点真金白银的欺负。
“还是个孩子呢。”有人说。
郑秋白蹙眉,从听到‘孤儿’起,他的笑容就消失了,“你多大了。”
“放心,我出来混好多年了,长得显小,其实已经一十一了。”小q抱住郑秋白的胳膊,笑出一个酒窝,“哥哥,你抱我太松了,换我抱你好啦。”
郑秋白如今没有救风尘的爱好了,不过他每次来,都会指名小q,临走时,再多给他一笔小费。
久而久之,小q也和郑秋白相熟了,“哥,你对我这么好干嘛?我看你好像也不太想上我。”为了勾搭郑秋白,小q已经把浑身解数都使出来了。
郑秋白是小q喜欢的类型,小q也不求名分,只想跟郑秋白一阵子,小情小蜜,他都能当。
“跟了我是这个意思吗?”郑秋白举着酒杯皱眉。
“不是这个意思还有什么意思?”
“我还以为是一辈子的意思。”郑总是燕城人,不是京市和津海人。
他印象中的‘跟’,还是小时候和舒澜一起看的电视剧,山大王把脸红的新娘子盖头掀开,粗声粗气说:‘跟了老子,老子指定对你好一辈子’。
郑秋白突然就不讲话了,小q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为什么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哀伤的氛围。
良久,从酒杯前抬起头的郑总道:“你跟不了我,但我看你要是不想做这行了,不如到我公司面试试试。”
有文化需求的岗位,小q做不成,可端茶倒水,站在前台当门面或去售楼处迎宾,都是他做得来的。
小q当然要给郑秋白端茶倒水。
卸了妆,没了包间里暧昧的灯,小q,不,应该是齐朗,也就是一张大学生青涩稚嫩的脸,勉强有点校草的小帅。
他还能喝酒,一晚上对瓶吹一箱不是问题,出门给郑秋白挡酒也是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