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都来了,就放纵一回。

黎星嘉一边吃,一边听赵枭之说话。这人显然是不饿,很可能是在家里待烦了突然心血来潮出来的,昨天看了他准考证,就给他摸到这边来了。

也是巧,也是运气好。

“你也敢这样随便出门哦。”黎星嘉打量他今天的打扮:一件黑色印花短t,颈上戴了根金属链,手腕上也是同类型的配饰,居然不是抓了顶帽子就出门的。

但他“随便出门”的定义,当然不是穿拖鞋睡衣,而是不做伪装。

不做伪装也就罢了,还收拾得这么闪亮,就这么一会儿就有好几个人频频回头打量。

“也不怕人认出来?”

赵枭之耸耸肩,从背包里翻出来一件蓝幽幽的,很眼熟的衣服。

那是一件e了么骑手服。

黎星嘉差点呛住。

“有才……”良久,他幽幽道。

其实和朋友在一起也没什么非说不可的话,就算很久不说话也没关系,当习惯了一个人在身边的时候,这个存在是让人安心的,情绪是正向的愉悦的,自然就会不断地产生想待在一起的念头。

这也是为什么如果经常找一个朋友玩,那么就会更容易下次还找他而不是别人,人都是习惯的动物。

除了习惯以外,还有一个原因,让黎星嘉更多去关注赵枭之。

他觉得赵枭之应该是有一点失落的,这段时间。他本是天之骄子类型的人,从来都没有被人忽略过,偏偏最近因为队友接连分化,客观上变成了被人同情的、失意的一方。

他和黎星嘉的联结反而因为这一点而加深了。黎星嘉觉得,自己能懂得他的心情。

就这样,两人吃完饭又去逛了逛附近的商场,路上赵枭之套上那件e了么骑手服,又不知道从哪变出两辆电瓶车,和黎星嘉一人骑一辆,大大方方地招摇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