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季的洛杉矶城, 一向有着丰富多彩的圣诞音乐会和各类璀璨灯展,显然比美国的其他城市都更具热闹的节日气氛。

而此时, 平安夜当天, 在比弗利山一栋法式别墅的厨房中,有几位先生却正在乖乖的准备传统圣诞大餐。

因多种原因, 现代社会似乎始终存在“名扬国际的厨师大多是男性”的刻板印象。

但这几位正在忙碌的先生, 显然丝毫不具备大厨的出色身手。

这场圣诞晚宴能否成功,还真是有点危险——

在传统的圣诞餐桌上, 烤火鸡一向是必不可少的菜式。

当十七世纪初期,那些大批来自英国的移民抵达美洲后, 这种味道鲜美的食物, 便开始备受美国人青睐。

但在制作上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幸好大胸甜心史蒂文·罗杰斯先生,在这之前便买了一只烤好的火鸡。

不然这几位男士,八成会因为烘烤一只火鸡, 而炸掉玛戈的厨房。

但现在也没好到哪去,一道熏火腿正餐, 简直比让这几位精英先生去拯救世界还要艰难,更不用说处理圣诞三文鱼了。

要知道熏火腿买来时已经是烟熏过,切好的, 只需要抹上自调的酱汁,放进烤箱烘烤两小时就行。

窗外,比弗利的大小街道已经被节日灯光照亮,将黑夜映的无比醉人, 整个洛杉矶几乎变成了不夜城。

厨房里,凭借高超医术被外界誉为“上帝对手术届恩赐”的斯特兰奇先生,负责切制各类食材。

而可靠的大胸甜心,则正在处理熏制食物需要的甜味酱,看上去倒是像模像样的。

沃德不时为他递上蜂蜜或者樱桃石榴酱,倒是帮了不少忙。

最让人意外的,竟然是巴基,他正娴熟的准备制作圣诞杏仁布丁,简直像是一位出色的甜品师。

至于最后一位托尼·斯塔克先生?

他正懒惰的坐在厨房餐台吧椅上,声音傲慢,“我决定负责最重要的红酒。”

脾气一向不好的斯特兰奇,可没剩下几位先生好说话,他砰的一声将刀戳在实木砧板上,“斯塔克先生,你不如说自己没有双手和脑子。”

托尼·斯塔克一向最擅长讨人嫌,比如现在——

“啧,你可真是莫名其妙,难道你认为红酒不重要?圣诞晚餐里,肉象征着耶稣基督的肉身,红酒代表他的血,难道你认为耶稣的血不值得被纪念?真是无知,竟然以为红酒不重要。”

斯特兰奇微笑,“既然您如此看重基督教传统,那不如遵循圣诞红酒的传统特殊喝法如何?您恐怕需要一只锅。”

坏脾气奇奇提到的圣诞红酒传统喝法,有点特殊——

需要在酒中加入红糖、橘子皮、肉桂、桔仁、葡萄干等作料,然后在火上一边加温一边搅拌,还得注意不能开锅,最后淋上一点伏特加,才算大功告成。

而托尼·斯塔克,估计连肉桂长什么样都认不出来。

睫毛精当然不可能真的跑去煮红酒,他像监工boss一样的说道,“你们到底准备什么时候将这些玩意放进烤箱?这顿晚餐恐怕得明天凌晨才能吃上。”

为了不被扫地出门,五位男士显然得加快烹饪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