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黎三十多岁的时候, 已经是A市很有名气的企业家。
短短十年的时间,才白手起家,并且在高手云集的A市创出这样的成绩, 是异常惊人的。
许多A市圈子里的大佬都对他极为赏识。
只可惜,在闫黎结婚之后, 对公司的掌权稍稍松了些。不过,对公司的管理宽松以后, 他的眼光却转向了投资各种新生企业。
闫黎对行业发展的预测相当准确, 扶持的项目绝大多数都在几年内有了非常不错的成绩。
酒局上, 得意满志的青年满脸通红, 他看着主位上的闫黎, 笃定道:“这一次的项目进展非常顺利。闫总, 我敢保证,在未来的五年之内, 我们的项目可以占据国内的大半市场。”
闫黎鼓励性地点头,予以承认。
“您一定不会后悔当初投资我们。”
闫黎没什么反应, 只淡淡道:“当初看见你们的项目企划,我就知道自己不会后悔。”
“今天是庆功宴,好好吃饭吧。”
青年红着眼应了一声。
桌上的氛围顿时因为这一句话而热络起来。
酒过三巡, 原本紧张拘束的人也都放松起来,互相唠着家长里短。
“哎呀,小张接的谁的电话啊?”
“哈哈, 准是老婆来查岗的。”
被他们叫小张的人红了脸, “别乱说, 她就是担心我喝多。”
“你可真宠老婆, 这个月我看着你好几次给你家那位买礼物。”
小张嘿嘿笑了下, “我那哪算得上宠啊, 我媳妇跟着我吃了那么多苦,我这一辈子都补偿不完。”
“要说咱们闫总才最宠老婆。”
青年喝的有些脑子发晕,这会儿听见这话也乐道:“是啊,我之前见过闫夫人,本人比明星都好看!难怪闫总那么爱老婆。”
闫黎抬眼,“我不爱她……”
场内的其他人都顾着庆祝了,没能听见他这一句。唯有小张跟青年瞬间静下来。
青年尴尬地笑笑,“害哈哈哈,闫总就是爱开玩笑。”
他一边却想道:莫非闫总跟那位闫夫人是商业联姻?这可完了,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正这么想着,闫黎放在口袋里的电话却响了。
桌上还有一部手机,也是他的。显然口袋里的那个是私人用的。
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温珑。
闫黎立刻接通。
“喂……演奏会结束了吗?”
他知道温珑今天去听一场小提琴演奏。
她似乎很喜欢那种乐器,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听一次。
他之前也跟着去了一次,是很好听,但他没有跟着再去。因为温珑的表情让他很在意。
她好像很欣赏那些演奏家,那双眼睛里面的憧憬让他非常不爽。
闫黎不是喜欢给自己找不快的人,之后就再没去过了。
而此时,温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你在留轩阁吗?”
闫黎应了声,问道:“怎么了吗?”
温珑的声音听着有些含糊,像是犯困。
“我刚好回家,待会儿应该会路过你那。”
闫黎动作一顿。
“你要……来接我吗?”
“你要是还没结束就算了。”
闫黎迅速起身,把挂在架子上的外套取下来拎在手上,一边往外一边道:“没,已经结束了,我正好回去。”
“哦,我五分钟后到。”
挂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