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歌仙(十三)

挑起民变的刘三姐在章家盘踞的象山伏诛了。

赵大人亲自审的案子。

章家痛恨刘三姐,等她伏诛以后,就把这个女贼首的尸首花钱买下,浑身的皮剥了,脑袋和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就悬挂在象山县城门口,以儆效尤。

赵大人看了,说:“章家,残忍啊!”

但因悬挂的是逆贼的尸首,只当杀一儆百了,他最后也无话可说?。

他原本是想网开一面,只是这刘三姐,她不仅反抗那些苛捐杂税,她还反抗收租这种基本模式。

照刘三姐的话,只要是收租,就不应该。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普通的官员、举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过日子的。

只是有些多点,有些少点。

她若是反对那些凭空捏造的苛捐杂税也就罢了,竟然敢说“皇帝是天下强盗头”,说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自己不劳作的,都是强盗头。

这不是逆贼,又是什么人?

死不足惜。

刘三姐死了,赵大人又调动兵马,把桂林的最后一波刁民也给镇压了。

他只能大哭了三天,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了。只是越发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双手致富,要让后人从此不再吃苦,让三姐看看,他想清清白白当地主,不是想错了!

丁家是个好主家。

丁老爷是个埋头苦干的人,有了半点闲钱,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连翻新一下家里的破房子,都舍不得。一家人穿的没比普通人家好多少,只是少了点补丁。钱,全都拿来买地了。

这样过了两辈,到丁老爷孙子都进学了的时候,他们家,总算跻身附近的地主行列了。

当然,最难能可贵的是,丁老爷合家都是善人。说收地租三成,就三成。从不勒索,更不多占刘四弟的半点便宜。

给吃给穿,也不会因为四弟不小心用坏了锄头,就吆喝着要他赔。

还会给刘四弟时间耕种自己那几亩薄田。

实在没有这样的仁善人家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村里的几家富户中,只有他的主家——丁家,日子越过越差。

而别的地主,比如齐家,日子越过越好,地越来越多。

丁家老爷成日叹气。

刘四弟也为丁家难过。绞尽脑汁地替丁家想缘由。

他有一天,突发奇想,偷偷跑到齐家去观摩——给吓坏了。

原来齐家的佃户一天干的活,本文 由企鹅君羊 幺五二而七五二八一 整理比他刘四弟给丁家干的七天的活都多!就是这样的干活,齐家居然还收七成租!

怪不得齐家拿得出这么多钱买地,买家丁。

丁家老爷肯定比我这个榆木脑袋聪明。他要是也学起齐家,可怎么办?

刘四弟怕得要命,想逃跑,又舍不得这个目前的好主家。

谁料,丁家果然是积善人家,居然没有让刘四弟像齐家的佃户那样拼死做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