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剧毒蔷薇

于白青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 他回到了自己十二岁的生日那天。

在他的记忆里,这也同样是那对夫妻最后一次陪他过的生日。

家里平时没有其他人,只有一个每天给他做饭的阿姨照顾他的起居。可那天却来了很多人,有他在班里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有邻居家的两个女孩、还有少年宫跆拳道训练班里认识的同龄朋友。

因为听到阿姨说, 父亲和母亲连夜从国外坐飞机赶回国, 就是为了给自己庆祝生日, 顺便参加自己小学的毕业仪式。他那天早早就起了床, 和阿姨一起打扫了整个屋子, 穿上去年父母寄回国当作礼物的小西装, 站在院子门口等着他们回家。

自从懂事起,他就一直是被几个保姆和阿姨轮换着照顾到大,对这对夫妻的印象少得可怜。

班里的同学天天嘲笑他,说他爸妈在外面打工几年不回家, 他就是个没人要的留守儿童。

可家里的保姆却说, 先生和夫人是在国外干大事的,她们来家里照顾他前都签过保密协议,就是为了确保没人知道他就是于先生和夫人的独生子, 给他一个普普通通却又安稳的生活。

那个被他叫做父亲的男人, 每年只会给他打一到两次跨洋电话。不是询问他这一年的成绩排名, 就是问他在学校里有没有捣乱。

有一次, 男人问他长大以后想干什么。他那段时间参加了学校的篮球队, 很认真地告诉男人自己以后想当篮球教练,却被男人在电话里用冷肃的语气喝斥, 说他既没志气也没有担当。

他那时候很想回击男人一句, 几年都不回来见自己的亲儿子一面, 这就是有担当的表现吗?

家里, 同学和朋友们一边玩游戏一边切蛋糕, 吵吵嚷嚷打成了一片。只有他独自一人站在门外,从烈日当空到夜幕降临,终于等来了一辆加长的黑色轿车。

他的记忆里仍然保存着那时的零碎记忆。

繁市所有的车辆都需要悬挂字母加数字的黄色车牌,而那辆车悬挂的车牌却是黑底白字,上面列着一行数字——“CCXXXX”。

直到长大后,他才知道用白色椭圆形“CC”字样打头的轿车,在繁市是使馆专用的领事车辆。

那天,他看到司机打开车门,父亲和母亲从后座上下了车。然后便对着自己挥挥手,让自己走过去。

来到黑色轿车前,父亲拉过他的手,带他绕到了车辆另一侧的副驾驶座旁。等坐在副驾驶座的人按下车窗,父亲对着那人介绍:“大使,这就是我儿子白青。”

坐在车内的中年男人从车窗缝隙里伸出手,对着他慈祥地笑起来:“好久不见,小白青。”

“几年没见,都已经长那么高了。”

他刚拘谨地抬起手臂,和中年人握了握手,就看到有两只肉嘟嘟的胳膊从副驾驶的座椅背后伸上前,轻轻搂住了中年人的脖子。

一道软软嚅嚅的奶音从车厢里传来:“Papa(爸爸)——”

从座椅前回过头,中年人抓紧环住自己后颈的小手,温柔地拍了拍:“Noctis,别闹,马上就回家了。”

于白青听到站在自己身后的母亲端庄而又大方地笑着开口:“非常感谢您和夫人特意送我们回来。不如留下来吃个晚饭?我让家里的阿姨再多准备一些饭菜。”

中年人摆摆手:“不必了,我们也早点回去。小家伙很吵的,十点不哄他睡觉就会闹腾一晚上。”

玻璃窗在他的面前缓缓关合,汽车司机踩下了油门。在一阵引擎的发动声中,他依稀看到有道小小的身影从后座的儿童椅前转过了头。

两只手搭在玻璃窗上,幼童睁着一双大眼睛,眼巴巴地从车内望着自己。

他听不到车厢内的声音,只看到在汽车驶离家门口前,幼童将整张脸都贴在了车玻璃上,对着自己轻轻比了个口型:

【哥,哥】

七点的闹铃响起,于白青从睡梦中猛地惊醒。

口中发出沉重的喘息声,他的胸膛起伏得有些厉害。

缓缓从枕头前坐直,于白青侧转过头,发现自己身旁早已空无一人。只有被窝里还没有散尽的余温,表露出有人曾经躺在他的身旁,与他在寒冷的雪夜里共眠。

紧皱着眉头,于白青从桌子上一把捞起自己的手机,关掉了响彻整个宿舍的闹铃。

昨天晚上,大脑一直在饱受酒精的折磨,到底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他已经记不太清了。抬起手揉了揉酸涩的太阳穴,于白青环顾了一圈房间四周,发现不仅人没在,连那个摆放在门口的行李箱也不见了踪影。

忍着宿醉后的偏头痛,于白青点开手机通讯录,打算给小孩打了个电话,却听到手机里的机器女音提示对方已不在服务区。

“……”

于白青心里隐隐有了一种不好的猜测。

放下手机,他撑着床沿刚抬腿下床,额前的青筋突然抽痛了一下。昨夜梦中的零星场景从脑海中闪过,令他出现了一丝眩晕感。

他确实还有关于十二岁那场生日聚会的记忆。可对于睡梦中出现的那辆黑色轿车,他的印象其实并不太深。

昨晚做的这场梦却让他想起了更多细节。

比如车牌号上的前几个字母,比如坐在车内的那名慈祥的中年人和后座儿童椅上的那个幼童,又比如——

于白青的眸色微微一沉。

拿起手机,点开翻译词典APP,他稍作思索了片刻,在输入框里输进了几个英文字母。

按照梦中中年人的发音来判断,应该是这几个字母没错。

搜索结果很快就跳了出来:

【Noctis,形容词;(拉丁文)夜的、夜晚的】

心里的猜测最终得到了证实,于白青却连半点松了一口气的感觉都没有。

现在可以确定了,他十二岁生日那天,在车里见到的那个幼童,就是应晚。

小孩在俱乐部里的化名是“N”,所有人都以为是“Night”的意思,然而其实并不是。

应晚根本就不是他的真名,是他用真名化用而来的名字。

他叫做Noctis。

自己捡回来养大的,不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是别人家的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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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警苑小区,于白青驾驶着吉普车,直接回了两人曾经租住的旧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