帘子被人一掀, 外面的光透进来。
“将军!都集合好了!”
“啊哦。”阿兴傻傻盯着营帐内两人。
他家主子对着门口,手臂紧紧揽在郎君的腰。两人脑袋跟脑袋挨在一起,郎君的手捂在自己主子的唇上, 看着就、就……
燕戡幽幽看来。
阿兴汗毛都炸了, 他猛地转过身, 双手捂住眼睛:“我什么都没看见!”
戚昔被吓了一跳, 他红着耳朵立马撤回燕戡嘴上的手。人下意识要藏起来,但腰间的手跟铁做的似的, 撼动不了。
戚昔:“松开。”
燕戡跟他咬耳朵:“都是夫夫, 抱抱怎么了?”
戚昔逼急了一口咬在燕戡下颚。
两人同时一顿。
戚昔呆呆望着人,牙齿传来的触感像柔韧的软糖, 让人牙根痒痒得想再用力一点。牙尖动了动, 可晃眼看见燕戡眸光中的戏谑, 戚昔慌乱地别开眼,默默松口。
燕戡只觉得脸上微凉,一阵柔软贴来, 进而一疼。
当意识到怀里的人做了什么, 他短促一笑。
见戚昔顷刻间红霞满脸,他笑声越来越放肆,连胸腔都跟着震颤。
戚昔脑中一片空白。
他做了、什么。
看出怀中人的无措, 燕戡更是稀罕。他额头蹭着戚昔的肩:“夫郎啊……你好可爱。”
戚昔僵直。
笑了好半晌,燕戡贴上戚昔的脸。“我不介意的, 夫郎多咬几下也没关系。”
“燕戡!”戚昔微恼。
见人要生气了,燕戡往戚昔脸上重重一亲。
吧唧一声脆响, 这才依依不舍地松手。
他顺了顺戚昔的长发, 叮嘱道:“在营帐里好好坐着,等我回来收拾。”
*
阿兴待在外面, 蹲在地上捂住两耳朵。心中忐忑。
早知道就不揽这个活儿了。让兄弟们等一等总比自己被主子单方面殴打的强。
燕戡出来,扫了他一眼:“跟上。”
阿兴肩膀一抖。
他两个手缓缓放下。
见燕戡都走远了,阿兴连忙跑了几步跟上。
还以为自己会被打,结果转头看燕戡唇角带着的笑,还有下颌那忽略不了整齐牙印。
啧啧啧啧啧,敢情是在郎君那儿得了赏。
这一身公狐狸的骚味儿……也不顾及顾及旁人。
*
营帐里,戚昔一个人站了会儿。
周遭安静下来,他又去拿了帕子,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照旧擦拭着屋子里本就不多的家具。
光影流转,清瘦的身影在从来只是一个人住的营帐里忙碌。青墨色的衣摆掀动,青丝如瀑,发梢撩动心弦。
营帐里多了一种莫名的味道,像阳光晒过的被子,暖烘烘的。
这一刻,连地上的灰土都变得顺眼了起来。
营帐里收拾完,戚昔出了一身细汗。
他掀开门帘出去,阿兴咧着一张嘴站在外面。
“郎君。”
“你不是跟燕戡走了吗?”
“主子担心你在这儿有什么不便,让我回来跟着您。”
戚昔将木盆递给他:“你们将军洗澡在哪儿洗的?”
“河边。不过营里有热水,我给您拎来!”说完就跑,不给戚昔反悔的余地。
戚昔看着自己的衣摆。
外面不比府里,路上还铺着石板。就出来这么一趟,他这一身衣服上已经全是灰尘。
尤其还是深色的,更能看得腿边一圈的衣摆像专门去泥里蹚了一样,与上面都不是一个色了。
晚上肯定还要洗澡,所以戚昔也没浪费水,只先擦了一遍。
换了身衣服,戚昔似乎就无事可做了。
他问:“燕戡还在练兵?”
阿兴一想到那些在沙地里摔得砰砰响的兵就牙酸。带兵时候的燕戡与平时很不一样,他忽然就想让戚昔去看看。
他龇牙,笑得贼兮兮:“是还在,郎君要不要去瞧瞧?”
戚昔拒绝:“我不是军营中人,还是不要过去凑热闹了。”
阿兴脑袋一垂,肉眼可见的沮丧。“难得来一次,不看看岂不可惜?”
这些能使随意就能看的吗?戚昔没有那么多的好奇心。
他想了想,道:“之前不是说这边在养马,能看吗?”
阿兴一下站得板直:“自然!”
“郎君随我来。”
*
养马的地方在大营的东侧。
城墙本就是依山而建,山下河水滋润了草地,便成了最佳的养牲畜的地方。
除了马,这里还有之前从草原带回来的牛羊。
上千亩的草场上,远看有木头建造的马厩。木栏围了一圈儿,隔开营帐,里面就是肆意奔跑或俯首吃草的马跟牛羊。
踏入软绵的草毯,耳边河水哗啦涌入。草木香气混杂着一丝丝粪味儿,倒也不怎么难闻。
戚昔站在围栏前,目光远眺。
天空苍茫,湛蓝的天中是散落的云团做的羊。天幕下,马、牛羊分群散开,尾巴甩动,悠然鸣叫。有喂马的人走在其中,抓着今年出生的羊羔细看。
若没有战乱,这会是一副祥和的边关牧民的生活日常。
“这里养了多少匹马?”
“两三千吧。度方那边的马才多,光是骑兵营都有五千匹了。不过两个不一样,这边是育马,那边都是可以用的战马。”
“能进去吗?”
“能。郎君我找个熟悉这儿的人来跟咱说说。”
“行。”
戚昔看着阿兴冲着那检查半大羊羔的人跑过去,然后两人又一起跑回来。
阿兴脸不红气不喘,拍着人肩膀介绍:“郎君,这是张潮,咱这儿专门负责育马的马监。”
“郎君。”张潮冲着戚昔拱手。
张潮长得很不像个军营中人,他很斯文。一身粗布短打,脚踩布鞋,头发也是随意用布条绑的。但这样朴素的一身依然挡不住他身上读书人的气质。
戚昔回了一礼,也敛了心中疑问。
他随着张潮往里走,阿兴随侍在他身边。
“这里的马都生得高大,与斜沙城里所见的皆是不一样。”戚昔看着不远处的马,开口。
那是一群高大的马匹,多为枣红色。
两米多高,马鬃长,浅浅的背毛在阳光中泛着绸缎一样的光泽。
就是离得这么远,也能看到它们身上一块一块像精心排布起来的肌肉纹理。
枣红色马儿中混着一两匹白色。但最惹眼也最好看的,当属那马群中俨然为首的黑马。
张潮尽职尽责充当讲解:“是,那是大顺北地原有的马种,多生活在却蒙山一带,所以我们称其为却蒙马。不过这种马矮小,耐力不足,不适合用来作为战马。”
“而这里的马是曾今从北地或者是西边宁
国、焦国引种的傲山马培育出来的。他们既有耐力,又有速度,虽不及瓮骨马,但作为战马也尚可。”
戚昔瞧着那迈着蹄子冲过来的黑马,唇角微微翘起。
“那就是说,最好的依旧是这瓮骨马?”
“各有利弊,但论战马,瓮骨马确实更好。”
转眼,玄风已经跑到了自己跟前。
张潮错愕地看着平时谁也不理的黑马就这么低下头来轻轻在戚昔头上贴过。一时间,垂着的手都握紧了。
他试图伸手去摸,但玄风像是知道似的,转身用马屁股对着他,并试图将自己整个大脑袋往戚昔身上贴。
就这么一个动作,让张潮看戚昔的眼神从平静变得崇敬。还阴影有些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