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北四环再往北有块风水宝地,依山绕水,被某医疗集团承包,开设的医院主营预防医学,也收治一些需要康复疗养的病人。
沈思闻手术以后转回国,就住在那。
趁着进组前好好休息?不存在的,正好路秦川不在B市,孟礼打算去陪陪老朋友。
沈思闻其实要比孟礼还早两个多月回国。
要不是最初诊疗就在O市,记录都在那,沈思闻这个手术不如回国做,技术真不差到哪。
当时选择留在M国还有一个原因,毕竟离得远,能更好地瞒住孟礼。
现在不再有这个顾虑,沈思闻跟家里一合计,回来吧!吃点好的,亲人朋友小伙伴离得近,说不定还能康复快点。
这天上午,沈思闻约两个制作人聊半天,刚送客,将进午餐的时候护士进来说又有一名访客。
“姓孟,”小伙子眼睛发亮脸颊发红,“是那个明星啊。”
“你知道他?”
沈思闻温文地笑,小护士不好意思点点头:“看过他的电影,本人比大荧幕还帅呢。”
沈思闻还是笑,送走两位制片人,请人进来。
来人左手拎一大包外卖,右手捧一束花,粉粉的,脸上戴着大大的□□镜,露出的下颌画出精悍端正的一个弧。
精悍,同时也很精致,很有棱角的线条偏偏不知道哪里透露出一点脆弱意味,太窄了,他的脸盘太窄,再锋利也是小巧,沈思闻伸手比比,他的下巴简直一只手掌可以全权掌握。
帅吗?
当然。
沈思闻活到今年二十九岁,信奉孟礼的帅八九年,占去接近三分之一人生,用现在的话说叫颜粉,沈思闻一定是孟礼最早的颜粉头头。
可是啊,大概是看久了,好像,只是好像,也还好,不再有以前惊为天人不敢喘气的感觉。
“你的爪子在比划什么?”
孟礼放下花,拆外卖袋子,“你也不怕跑针。”
“别管,”
沈思闻收回手,“中午吃什么?”
“小米粥,好吸收,”
孟礼打开餐盒,“好香。”
沈思闻嗤笑:“我看你是自己想吃吧。”
孟礼摸摸鼻子没吱声,最近几天他是挺愿意吃这个。
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想着吃,也是很莫名其妙。
好像最早是在哪吃过一嘴来着?记不得。
沈思闻又问买的什么花,孟礼摸摸鼻子:“怎么?不喜欢?”
沈思闻注视他两秒,直接笑出声:“让店员选的吧?”
“我猜猜,”
沈思闻接过勺子,“‘我要去探病,麻烦您给选种合适的花。对,包好看点。’是不是?”
孟礼瞪一眼:“你嘴挺闲是吧?”
沈思闻:“我猜的不对?你就说哪句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