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韶歌睁开眼睛, 发现脑中一片空白。
果然失忆了啊,她平淡的感慨着,片刻后才疑惑起来,咦, 她为什么要说“果然”?
很奇异的, 她丁点儿都不觉着惊慌。
便平静的躺在地上仔细的梳理自己记得的东西。
——她记得自己的名字, 乐韶歌。
……没了。
乐韶歌感到不可思议——她记得自己是谁, 有很明确的自我意识, 知道自己的行事逻辑。但她经历过什么事、认识些什么人, 此刻该在哪里、该做什么, 又为什么会身在此地、昏睡刚醒, 现在是什么时候……她完全没印象。就像独自一人被扔在了记忆的荒野。
她想, 是不是有点不妙啊。但奇怪的是, 她好像对此很有心理准备,完全不觉得需要惊慌……或者说她觉得好像惊慌也没什么用, 只要顺其自然,她迟早会想起一切。她甚至觉得自己该趁机享受一下失忆的人生, 因为这也是难得的体验。
乐韶歌:……难不成她其实是个没心没肺的大猪蹄子?
算了, 她想,“惊慌无用不如不慌”这念头其实也挺有道理的。
就顺其自然吧。
她翻身坐起,因不知自己要往何处去,不觉茫然片刻。她正准备起身,而后她一扭头,就望见对面一树灼灼盛开的山桃花,那树下倚坐着个青衫白衣的年轻公子,正抬手放飞一只白孔雀。
那孔雀振翅飞起,毛羽皎洁, 尾翎如瀑,落于桃树枝头,一身白羽翩翩落定,美不胜收。
那小公子似是这才察觉到有人在看他,于是回过头来。那容颜清极生艳,长睫一垂,便在她心头倾落满池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