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曰:走为上策。
我果断麻溜地把陈深生拉硬拽走了。
我和小旗吃鸡的时候正好说到这件事, 她很奇怪我那天的表现, 已经准备好和我促膝长谈不醉不归, 结果我一杯红酒还没下肚呢,就卷铺盖走人了。
我:“因为那个张临, 是我高中的前男友。”
小旗:“”
我:“所以, 我能活到现在都不错了。”
小旗:“那我哥知道吗?”
我:“他那个脑筋, 想不知道都难。”
小旗:“也对我等等打个电话给张临,问问他现在还好吗”
我心想:应该过的不太好。
我寻思着哪天忽悠陈深去打个耳洞, 因为我从很多小说和漫画里总结出一个道理, 戴了耳钉的男人都会变帅, 很an, 会很有男人味。
陈深打了一定很好看。
晚上睡觉的时候,陈深左侧睡, 背对着我, 我挪了挪位置,和他靠近一点, 用手摸摸他的耳垂,软软的,像,在上面开个洞一定很好看。
我已经向他表示过我的想法了, 可惜他好像不怎么有兴趣。
我想:死缠烂打是好政|策。
他没动, 喑哑的声音警告我:“你想都别想。”
我:“打左边好看点,别人都爱打左边的耳洞。”
他:“我要睡觉了。”
我:“我今天看了一款耳钻,我觉得与你的气质太配了, 我买了,你戴着让我看看。”
他:“把你的猪蹄拿走。”
我嘿了一声,坐起来:“你这人怎么不知好歹呢?”
他掖了掖被角:“你明天不用上班吗?”
我:“别转移话题。”别说,我明天还真不用去公司。
他拉我一把,把我的脑袋摁在怀里,我听见他的声音从遥远的胸膛里传来:“可是我要,这事明天再说。”
我闻着他身上的香味,脑海里自动把这句话转化为:这件事我答应了。
第二天,我又与他说这句话。
他说:“我什么时候答应了。”
我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口草莓酱,满满当当地涂遍整块吐司,鼻尖都是草莓的香味,听了这句话,我扔下勺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