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
“人呢, 人呢?”
都跑到哪里去了?
……
不得不说,在迪蒙·迈基克身份大曝光,北美全民吃瓜, 无数少女羡慕她能拥有像希瑟这样的完美男朋友时,有一群人始终对此漠不关心。
哦,不对, 也不能说是漠不关心, 他们只是对她到底有多‘幸运’有多么让人‘羡慕嫉妒’一点都不关心, 他们的关心的是, 她恋爱后还能写出来‘邪典’一样的文章吗?!多少作者恋爱后剧情就开始崩了!再也写不出来那么心神动摇的文字了!
他们就是迪蒙·迈基克最初的书粉,他们不介意他之前是‘阴郁刻薄的宅男’, 也不会因为忽然变成十七岁的天才文学少女而改变态度, 对他们来说, 重点只有一个——只要她能保持之前的水平,他们就永远是她最忠实的书粉。
所以在一众吃瓜群众的惊呼还有希瑟粉丝的祝福或者漫骂声中,他们的留言永远是这么清尘脱俗, 独树一帜。
“请不要因为恋爱就改写爱情小说!!”
“保持理智!!不要因为一个男人就冲昏了头脑!”
“恋爱是浪费时间, 有这时间写书不好吗?”
虽然他们很大一部分因为希瑟演的‘尤斯塔斯’而粉上他本人, 可这半点都不影响他们热烈期盼两个人分手的心!毕竟希瑟还会去演其他角色,而迪蒙·迈基克可是‘邪典’生产机。
总的来说,还是后者更重要一点!
也可以说他们是对迪蒙·迈基克是“真爱”了。
在评论区说‘看完回来评论’的‘灵魂猎手’就是这样的人中的一员。
其他人也熟悉他的id,知道他的基本性格,他说到做到, 作为一个极客,他忙时很忙,闲时很闲。
最近他难得清闲的时候,所以他人呢?
为什么没影了?
是出了什么变故吗?
这里还有一帮兄弟等着你回来呢!
……
殊不知现在的灵魂猎手正挂着两个黑眼圈, 旁边摊着刚刚拆封不久的《时间魔方》,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浑然忘了自己之前说的看完就回去回复的评论。
整个人陷入了一种极度的兴奋当中。
“是这样没错……”
“对,就这样……”
“精彩啊……”
嘴里不断的念念有词,就算已经凌晨四五点了,也不觉得困,相反的,更为亢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