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时值盛夏。
陈可欣起得很早,吃早饭的时候,她把自己的打算给晨宇说了说。
陈可欣说:“我以前自学过服装设计、打版,我想买点布料,买个二手的裁缝机做衣服,再去城里面租个店铺卖。”
晨宇表面不动声色,暗自却对陈可欣会做衣服吃了一惊。
不过自从他认识陈可欣以来,这个姑娘已经展现了太多让他刮目相看的智慧和技能了。毕竟比起设计追捕罪犯,殴打亡命劫匪这种刺激事来说,做个衣服也就是女红的范围内,倒也不是那么难以让人接受。
不过陈可欣设计的衣服有没有人喜欢,有没有销路都是大问题。没有合适的渠道把衣服卖出去的话,一切也就无从谈起。
晨宇试图说服她:“我们不如搞点东西直接去特区外面翻倍卖,这样挣钱更快一些。”
陈可欣摇头,这个计划她来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
她上辈子来深圳之后,就是骑着自行车驮着东西,往特区外面翻倍卖,才赚了点钱。陈可欣甚至还被抓到过几次。不过搞走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她又运的不过是一些内地罕见的日用品,所以也就是东西充公,留个案底,关个几天,就出来了。
那个时候,她留案底无所谓,反正自己一无所有,又不进去政府单位,不需要政审。吃饭安身的钱对她来说才最重要的。
而现在陈可欣九月还要去深大上学,要是走私被抓了,留下案底就麻烦了。说不定被学校发现了,会直接开除。
开玩笑呢,走私和之前拿假证偷入特区完全是两个概念。
那件事就算被学校发现了,也可以推说自己太心急了,找点借口争取从轻发落,毕竟陈可欣本来就有这个资格。所以她当时就决定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走私这一步。
陈可欣直截了当:“特区出入来出入去太麻烦了,搞走私被抓了,对我来说不划算。不用担心,交给我就行。”
见她这么胸有成竹,又想到走私确实很可能会毁掉陈可欣的前程,晨宇点头:“好,等会我们去城区看看。”
晨宇放弃自己的想法这么干脆,又这么信任她的决定,陈可欣反而有些吃惊。
她笑起来:“我本来还怕你不同意我这个计划,除了这个理由,还想了好多理由来说服你。毕竟几乎要把我们所有的钱都投进去了。你不害怕我做生意失败,被打回原形吗?”
晨宇直视着陈可欣,眼神坚定道:“如果没有你的话,根本就不会有这笔钱。那些钱我已经给你了,怎么使用是你的自由。我就只是说说自己的想法而已,你这么聪明,我相信你。”
陈可欣被这样的大帅哥这样露骨地夸赞,脸红得厉害,她赶紧低下头,装作无事发生地吃自己面前的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