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莹莹的淡紫色光晕,高氏也是分外的舍不得,舍不得摘下来,也舍不得就这么戴着,这样豪奢的首饰,她在梦里都不曾奢望见过。
“不行不行,这么贵重的东西,再磕了碰了的多可惜呀,等到生下了小宝贝,娘再戴也不迟。”理智战胜虚荣,高氏还是决定把它珍藏起来。
按住高氏摘手镯的手,刘英男把戴着镯子的手腕半举起来,与目光几乎平视,“娘,看看你戴着多好看呀,干嘛摘下来,这时候戴和以后戴有什么分别,玲珑,我娘戴着是不是特好看?”
玲珑自然是忙不迭地点头,“好看,好看,夫人皮肤本就白皙,再配上这浅淡的紫,真是说不出的好看,奴婢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了。”
刘英男听着这话满意了,“看吧,玲珑也说好看呢,娘你就别摘了,以后咱家的首饰会越来越多,你要不抢着戴,可就戴不过来了。”
听到闺女这么说,高氏这才止住了自己要去摘镯子的手,只是,这只胳膊就有意无意地搭在膝上,让它避免碰到闲杂的物件,倒是让刘英男看得很心疼。
“娘,这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戴着它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更漂亮,它是为了我们服务的,可不能为了它反倒板住了我们自己,那不是本末倒置了么。”
高氏抬起胳膊看了一眼腕上的紫玉镯子,轻叹了一声,“娘自然知道你说的是有道理的,只是,胳膊上有了这么一个物件,娘就控制不住不小心着。”
用手摸了摸那泛起的浅紫色流光,高氏的眼里划过一丝惊艳,她是真的喜欢,这是她活过的这么些年里,拥有的最昂贵的首饰了。
“你别管你娘了,她就是还没习惯,等到她习惯了,你再让她注意,她可能都注意不到了,慢慢来,习惯是需要过程的。”
金方业倒不觉得媳妇儿这么小心翼翼的不好,懂得珍惜其实是一种难得的品德,何况,时日久了,人自然就会习惯了某些身边的事和物,就像自己宠着媳妇儿,媳妇儿当初不也是不习惯么,现在再看,享受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