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苏思诗没急着走,打算跟叶纤红聊聊企业管理方面的事。
前几天她的小姑结婚,没时间跟自己谈这件事,今天应该没问题了。
手里也不想闲着,随手从包里拿出四根棒针,一颗藏青色的毛线团,似乎打算织毛衣。
“诗诗姐,你还会织毛衣?”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重生前已很少有人织毛衣,叶纤红几乎忘了这门手艺。
“真新鲜。”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哪有女人不会织毛衣服的?别跟我说你不会?”
这个时代,尽管已能买到机器织的毛衣,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习惯用手织。
特别是情侣之间,送上一件亲手织的温暖牌毛衣,更是一件被人津津光道的事情。
“呃——”叶纤红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一句傻话。“那你打算织了送给谁?”
以诗诗姐的性子,应该不会有小女生的情怀,给未婚夫蒋建光织毛衣。
“给老爸的。”苏思诗回答道。“平时没时间织,也懒得动手。今年他六十岁了,我才发心要织一件出来,给他当生日礼物。”
“哦。”叶纤红拿起毛线球看了看,应该是羊毛线,略有些刺手,穿在身上未必会舒服。
不过相比其它材料,羊毛的确实更保暖。
反正冬天到了,人人会穿棉毛衫,没人会贴身穿毛衣,所以也无所谓。
记得前世这时候非常流行一种叫马海毛的毛线,价格非常便宜,只要十多块钱一斤,织成毛衣后,非常蓬松,有种蝙蝠衫的感觉。
叶纤红也给自己织过一件银灰色的毛衣,可惜只穿了一次。
因为容易脏,表面浮毛也多,于是下水去洗,当时是冬天,天比较冷,她用的是温水。
谁知道泡了一会后捞起来,发现衣服大了一倍都不止,根本没法再穿。
毛线原本的弹性和蓬松感也没有了,就算拆了重织,也不会舒服,只好把它丢了。
重生前几年,有一次无意中上网查马海毛这个名词,才知道这是英译字,出自土耳其,意思为最好的毛。
叶纤红觉得好笑,这样的毛线,也敢叫最好的毛,和安哥拉山羊毛差了十万倍还不止。
“你不给胡向阳织一件吗?”苏思诗见叶纤红把玩着毛线球,好笑在问道。
几乎每对情侣恋爱时,女孩子都会给男朋友织毛衣。小红虽然有钱买更好的送人,但是亲手织一件意义不同,她不可能不明白。
“我还真没想要要织毛衣。”叶纤红尴尬地说道。“那我明天去买些毛线,抽空织几件出来。”
既然给胡向阳织了,自然不能忘了弟弟,叶纤红打算给家人都织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