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在旁边的另一台电脑指给袁彻,那上面是短信记录

这个记录只是一个时间,一个地点。但这已经足够了。

等他们再次回到会客室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半小时之后了,袁彻坐在连保国对面的椅子上,尽管疲惫却很开心。

他把一叠纸递给局长,对着局长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连保国抱着手臂的动作禁不住收紧了,紧盯着局长翻看的那些资料。

局长看完,用资料敲了敲桌子站起来:“连副秘书长,现在请你移步到别的房间聊聊。”

在问询室里,连保国经历了最初的一番挣扎和歇斯底里后,现在变得沉默起来。

他沾满汗水的头发凌乱地在额前,眼镜框有些扭曲了。

现在的他刚刚平复了急促的喘息。

审讯工作由顾华宇和袁彻来完成,下面是他的问询记录,省略不必要的描述。

袁彻:连保国,如果你还要最后的尊严,我劝你老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不过我也提醒你,就算你不交代,我们现在有的证据也足可以定你的罪。

连保国:那你就说说看,我都有什么罪?

袁彻出示证据:这张图是从一个视频中截取的,那个视频我们实在不忍心再看。经过声音分析,视频里这个男人就是你本人。这个房间是钱大志家的客房,另外一个声音是钱大志的儿子钱朗。

这是你在和尹国强见面时,斜对面一家电子产品商店里的监控拍摄下来的视频,时间是九月初。

这个,是在你用你爱人手机发给钱大志、钱朗的短信息,里面隐含的时间和这个录像里的时间在同一天。对,你没想到把,钱朗不但录了像,还用的是摄像机。他大概也是怕手机无意中被人翻看露了馅。

连保国:怎么了?我就是睡了个女人,她们都成年了,都喜欢玩惊险刺激的。这只能说我作风问题,那两个死人顶多就是拉皮条的,我和他们联系有什么问题吗?

袁彻:这几个女孩的姓名、年龄我们都已经查过了,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才十四岁,都属于未成年人,其中一个还是幼女。只凭这一条,你已经构成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