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庭一怔,心中泛起百般滋味:“沈仙君竟然如此细心。”
银龙血统接近仙族,轻易不可伤,山谷中外人用了邪法中伤他,他一时间没有合血草,只能强忍伤口,没想到被沈怀君细心发现。
“我的储物袋里存了许多合血草,平时用不到,都给你吧。”沈怀君淡淡道,转身回到了墨砚寒的身侧。
朝庭的手掌握紧了药瓶,这药粉的瓶身甚是熟悉,当年在清霄门修习难免磕磕碰碰,他身为银龙,常需要这道清霄门的特产。
沈怀君竟然还记得,竟还将药瓶时时带在身上。
“我以为他都扔了呢。”朝庭喃喃着。
雪戎一直在身侧默默听着声音,忍不住出声:“王上,我看沈仙君蛮好的,你不如就与他和好吧!”
“不。”朝庭挥挥手:“雪戎你不懂,沈怀君厌恶妖族。”
他自小生活在清霄门,对那间竹林小院的依赖远远深于妖域,因此长大后得知真相后,心口便痛得愈发撕心裂肺。
“其实修仙界待妖族皆是不屑与鄙夷,沈怀君厌恶我也情有可原,这是师徒之情不必再提了。”他叹道。
“为什么?沈仙君好歹把您从小养到大啊!”雪戎劝着。
而朝庭目光一凛。
“是呀,拿了我父亲的龙角,等价交换,自然要将好好我养大。”
第60章
既然拿到了药粉,朝庭将药瓶递给雪戎,命其为自己上药。
二人走到偏僻处,朝庭掀开腰下薄银纱,腿部的血迹已经干涸凝成痂,时不时有新血流淌下来。
雪戎拔开瓶塞,一股奇特的药香味弥漫出来,药粉呈灰白色,他一点点倒上妖王的伤口。
“王上若是疼便告诉属下。”雪戎道。
朝庭摇了摇头:“不疼,且这道药粉会令伤口迅速愈合,真真是味良药。”
“合血草?”雪戎皱眉想了想:“按主人所说,这药粉效果神奇,应早早在修仙界传开,为何这些年都没听过合血草的名字?”
朝庭:“不知。”
他也曾想过这个问题,许是他作为妖族体质特殊,体质偏爱这等灵草,或者是清霄门的压箱底宝贝,怕他这位金尊玉贵的身体出岔子,便用上好的灵药养着。
他自打有记忆开始生活在清霄门,好几位小童子服侍他,虽然有妖族侍从教导他是小妖王,可他从不这般认为,他觉得自己的仙气飘飘的仙人,当于山巅处迎风而立,体悟天道。
直到隔着门窗,他看到堂堂的妖王父亲,苍老卑微地跪在那人膝下,颤颤巍巍抬起手,奉上一双新摘的龙角,龙角的末端还滴着血呢。
龙角是妖族的半条性命,更是威严所在,而父亲不仅要将他的尊严奉上,还要低声下气恳求着那人收下。
一切的因果,都是因妖族被修仙界厌恶屠戮,妖族不得已讨好清霄门而已。
“我生来,便是与清霄门势不两立的存在。”朝庭垂下眼睫,掩住眼中的情绪。
*
双修功法的争夺愈发激烈,墨砚寒眼睁睁地看着妖王将一册功法高高举过头顶,打开一看。
“金花功法!”众人惊呼。
“妖王真真是福运加身!”
“三百年后,竟有人重获金花功法!”
“唉,我怎么就得了个小破功法!”
墨砚寒眼珠子快瞪出来了,他原本打算拿钱买功法,哪怕是陆族长他也能用钱砸下来,可金花功法的获得人偏偏是朝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