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头狼的回忆起往事有些尴尬不同,蛮牛一直是柔情似水,“从那时起,我就知道飞燕对我来不一样了,具体是哪里不一样,我开始并不知道,就是知道在训练中,我的眼神忍不住的看着她。她作什么都是好的,不管怎么样都惹人喜欢。”
啧……第一次发现蛮牛这么肉麻。
张逸风手中的书已经很久没有在翻页了,他听的津津有味。
就是话的人代入感不太好,这要是换个人来,效果一定很好。
蛮牛那粗粝又瓮声瓮气的嗓音……实在是大打折扣。
不过聊胜于无,这好歹是连绵了十年的罗曼史。
还是值得一听的!
他听得兴头头的,至于头狼宿舍外的飞燕更不必了。
原来蛮牛那么早就喜欢上她了,她一直不知道。
她还以为是组建怒血后的日久生情,原来并不是如此,他是对自己一见钟情,喜欢了自己整整十年。
飞燕心跳的很快,埋怨与欢喜并存。
埋怨的是,明明心里有自己,为何不出来,白白浪费了这么久的时间。
欢喜的是,他果然是喜欢自己的,甚至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深很多。
顾念看着她的神色变换,唇角绽开一抹笑意。
承认喜欢,总比逃避强得多。
屋内,头狼也觉得有些别扭。
战友十年,他还是第一次发现蛮牛这么……额……感性。
这样的落差,让人觉得有些怪怪的。
蛮牛却不觉得怪异,他的神情温柔,语调悠远绵长,“当我们七个通过最终选拔,又一切组建了怒血后,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和飞燕天长日久的在一起相处了。那时我们坐在训练场上,我偏头看着她,她正在笑着,阳关照在她的脸上,都没有让她的笑容暗淡一分。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这种情绪名为喜欢。”
“啪嗒”张逸风手中的书掉在了桌上。
真……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要不是亲耳听到,谁能将现在的滔滔不绝着情话的蛮牛和以前那个沉默寡言,惜字如金的人联系起来?
他的话虽然是老掉牙的,却该死的应景,再用十年感情作为铺垫,自己听了都有点感动,更别在隔壁宿舍门外偷听的飞燕了。
啧啧啧,高手平日都是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到了真出手的时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直取目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