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承均可以预料,要是再继续逼他,金接下来可能又要装失忆了。「跟你开玩笑的,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金偷觑着他:「真的?」
于承均点头。
金放松下来,有些怨怼地说:「没想到均你也会开玩笑,我已经老得无法再承受惊吓了。」
「我现在坐在这里听一个一百二十岁的殭尸讲古,你觉得我受到的惊吓会比你少吗?」于承均揶揄道。
金痴痴看着于承均似笑非笑的脸,突然问道:「你喜欢我吗?」
于承均措手不及,连敷衍的话都没想到,迟疑地点点头,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又摇了摇头。
金很清楚于承均的心思,那应该是代表「喜欢,但并不是你所希望的那种喜欢」。
他锲而不舍地继续问道:「你喜欢我哪里?」
于承均突然觉得像是被女朋友质问一样。「呃……感激你曾救了我一命?」
金也觉得自己像个小女生般磨磨叽叽的,但这答案无论如何都不满意,还是问道:「均,你觉得我有什么优点?」
「嗯……」他暗忖,若真要说我还说不出来。想了老半天才道:「……脸?」
等了许久只得到这么一个答案,金失望地说:「好吧,至少我还有这个可取之处。」
于承均心道,在当事人面前说他有什么优点,任何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吧?于承均欣赏金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开朗,还有如蟑螂一般打不死的毅力……如果这也算优点的话。
金再度小心翼翼问道:「这样擅自喜欢你……会让你觉得很沉重吗?」
「有一点。」于承均坦白道。
「果然……」金丧气地躺在沙发上,「反正我就是个像黏在鞋底的口香糖一样,不管怎么蹭怎么刷都无法摆脱。」